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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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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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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 年7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 际参加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爱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 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洪爱金先生、王敏先 生、金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洪爱金先生、王敏先 生、金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 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实际授予价格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 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放弃认购的限制性 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 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 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洪爱金先生、王敏先 生、金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 年8 月20 日下午15:00 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8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