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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Jan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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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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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 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 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清旺、严思恩、张大亮 2021 年1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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