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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WAFER LEVEL CS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May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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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2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2万股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通知,中国结算已于2021 年5月24日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份 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公告。

2、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 告。

4、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发表了核 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 1、授予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 2、授予数量:72 万股

  • 3、授予人数:8 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4、授予价格:31.09 元/股。

  •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8人
72 80.00% 0.21%
2 预留部分 18 20.00% 0.05%
合 计 90 100.00% 0.2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自 相应的授予之日起计算。在限售期内,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3、在解除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解除限售:

①个人绩效考核目标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的《绩 效考核制度》及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年度绩效考核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 和绩效等级,绩效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等五级。当公司 绩效考核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时,只有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绩效等级为优秀、良好、 合格的员工方可解除限售对应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如个人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 条件,即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或不合格时,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对应解锁期 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 别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 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 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度净利润比2020年度增长不低
于4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度净利润比2020年度增长不低
于65%。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3 年度净利润比 2020 年度增长不低 第三次解除限售 于 90%。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 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 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在业绩考核年度期间并购或 投资参股其他企业,则该被并购或参股公司归属公司所有的损益均不纳入上述净 利润的核算中。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苏州晶方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 公司已收到 8 名个人出资款 22,384,800.00 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720,0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521,592.45 元。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后,累计注册资 本为 340,064,764 元,累计实收资本为 340,064,764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完成对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股权治理结构的影响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治理 结构及控制人状况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 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93,527 720,000 18,513,52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1,551,237 0 321,551,237
总计 339,344,764 720,000 340,064,76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2 万股, 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确认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 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总摊销费用
(万元)
2021 年度
(万元)
2022 年度
(万元)
2023 年度
(万元)
2024 年度
(万元)
72 2,381.04 529.12 793.68 793.68 264.56

注: 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 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于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且不会引起公司现金 流出,因此本计划的实施对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对达成本计划 业绩考核指标的净利润增长率也有一定影响,但若考虑激励计划的实施对激励对 象的正向激励,其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93 号)。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