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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United Network Communications Limite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8
Aug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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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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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8-036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 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 年9 月16 日在深圳召开200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会议召集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 年9 月16 日(星期二)上午9: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08 年9 月16 日上午9:30 一11:30、下 午13:OO 一15:OO。
-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6001 号五洲宾馆 (三)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四)会议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既可参与现场 投票,也可以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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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CDMA 业务转让的议案(逐项表决)
(1)关于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BVI 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间接 控股的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将其目前拥 有和运营的全部CDMA 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CDMA 业务”) 以438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信H 股公司”);
(2)关于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 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新时空”)签订的《关 于放弃网络购买选择权及终止CDMA 网络容量租赁的协议》;
(3)关于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网络购买选择权 及终止CDMA 网络容量租赁的协议之转让协议》。
就本议案第(1)项所涉及的表决事项而言,鉴于联通集团在CDMA 业务出售交易中可能被视为拥有重大利益,联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将 放弃对该等表决事项的投票权。
就本议案第(2)项所涉及的表决事项而言,鉴于有关交易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联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需回避表决。
有关CDMA 业务出售交易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交易的方 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2)交易价格;(3)交易定价方式、定价依 据;(4)交易的先决条件;以及(5)其他相关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2008 年6 月2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CDMA 业务的公告》以及于2008 年7 月28 日发布的《关于出售 CDMA 业务以及终止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2、关于合并交易的议案(逐项表决)
- (1)关于通过本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条例
2
和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的协议安排方式,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通红筹公司”)合并,即联通红筹公司向网 通红筹公司所有持有其股份的股东、中国网通美国托存股份持有人和 网通红筹公司购股权持有人提出合并建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联合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在合并建议执行后,注 销网通红筹公司在香港发行上市的股份和网通红筹公司尚未行使的 购股权,使网通红筹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成为 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联通红筹公司执行上述合并 交易,并根据《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 公告的内容逐项批准如下事项:
①合并交易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②交易价格;
③合并交易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④合并交易的先决条件。
⑵ 关于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3)关于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通运营公司”)签订的《关于综合服务协议的转让协议》;
(4)关于网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网 通集团”)签订的《2008-2010 年工程设计施工及IT 服务协议》、《2008 -2010 年国内互联结算安排协议》和《2008-2010 年国际长途语音 业务结算协议》;
(5)关于联通运营公司和网通集团签订的《工程设计施工及IT 服 务框架协议》和《互联结算安排框架协议》;
(6)关于联通红筹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 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修改为China Unicom (Hong Kong) Limited)。
就本议案第(1)项所涉及的四个表决事项而言,鉴于合并交易构 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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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通过。
就本议案第(2)项所涉及的表决事项而言,鉴于该等交易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联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需回避表决。
除本议案第(2)项以及第(3)项涉及的表决事项外,其他各事项将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有关“渗透投票”的机制,由本公司指示联通BVI 公司在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上进行 投票。
有关前述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中国联合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以及相关文件。
3、关于公司一年内资产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 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鉴于本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了收购联通集团贵州省移动 通信业务和GSM 网络、出售CDMA 业务和与网通红筹公司合并等交易 事项,前述交易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因此股东大会 需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进行 表决,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
4、关于CDMA 业务转让及合并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逐项表决) 为保证CDMA 业务转让及合并交易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能 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 个月,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生效日起计算。
(2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批准的任何一位 董事代表本公司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与前述交易事项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以及相关文件、保密协议、中介机构服务协议和 各种公告),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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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授权、批准及追认(如需)并确认本公司董事会 过往采取或批准的任何符合上述决议事项而进行的所有必要的行动。
鉴于本议案所列表决事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必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
l、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 年9 月10 日,在股权登记日
-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 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4、公司聘请的监票人、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及网络投票办法
-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
-
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身 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
2、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08 年9 月11 日之前将出席会议的回 执(见附件2)送达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进行登记。 3、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 号29 楼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200050
- 电话:021-52732228 传真:021-52732220
联系人:王小姐
- 4、本次会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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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
-
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网络投票时间:
2008 年9 月 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 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1)投票代码 | ||
|---|---|---|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8 |
(2)表决议案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
| 0 | 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 99.00元 |
| 1 | CDMA 业务转让的议案 | 1.00元 |
| 1.1 | 关于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间接控股的中 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将其目前 拥有和运营的全部CDMA 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以438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10 元 |
| 1.2 |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 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网络购买选择权及终止 CDMA网络容量租赁的协议》 |
1.20 元 |
| 1.3 | 关于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网络购买选 择权及终止CDMA网络容量租赁的协议之转让协议》 |
1.30 元 |
| 2 | 关于合并交易的议案 | 2.00元 |
| 2.1 | 合并交易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 2.10元 |
| 2.2 | 交易价格 | 2.20元 |
| 2.3 | 合并交易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 2.30元 |
| 2.4 | 合并交易的先决条件 | 2.40元 |
| 2.5 | 关于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 2.50元 |
| 2.6 | 关于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 | 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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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网通运营公司”)签订的《关于综合服务协 议的转让协议》 |
||
|---|---|---|
| 2.7 | 关于网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网通集团”)签订《2008-2010 年工程设计施工及IT 服务协议》、《2008-2010 年国内互联结算安排协议》和 《2008-2010年国际长途语音业务结算协议》 |
2.70 元 |
| 2.8 | 关于联通运营公司和网通集团签订的《工程设计施工及 IT服务框架协议》和《互联结算安排框架协议》 |
2.80 元 |
| 2.9 | 关于联通红筹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修改为China Unicom (HongKong) Limited) |
2.90 元 |
| 3 | 关于公司一年内资产交易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CDMA 业务转让及合并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4.00元 |
| 4.1 |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 个月,自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生效日起计算 |
4.10 元 |
| 4.2 |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4.20元 |
股东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分项表决 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子议案分项表决结果为准。
(3)表决意见
| (3)表决意见 | |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本公司与中国联 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网 络购买选择权及终止CDMA 网络容量租赁的协议》的议案”投票表决 如下:
| 如下: | |||||
|---|---|---|---|---|---|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买入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20 元 | 1 股 | 同意 |
| 买入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20 元 | 2 股 | 反对 |
| 买入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20 元 | 3 股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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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对“CDMA 业务转让的议案”投票表决,便可对议案序号1 的其下序号为“1.1、1.2、1.3”的子议案集中进行表决,如下: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 买入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00 元 | 1 股 | 同意 |
| 买入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00 元 | 2 股 | 反对 |
| 买入 | 738050 | 联通投票 | 1.00 元 | 3 股 | 弃权 |
-
3、投票注意事项:
-
(1)可以对全部议案进行集中表决,在“委托价格”栏输入“99”,
-
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也可以对部分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集中表决。
-
(2)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
-
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
-
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
(4)如只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未进行表决申报的其他
-
议案默认为弃权。
-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2008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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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我们 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上午09:00 在深圳深南大道6001 号五洲宾馆举行的200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0 | 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 --- | --- | --- |
| 1 | CDMA 业务转让的议案 | |||
| 1.1 | 关于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中 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 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通运营公司”)将其目前拥有和运营的全 部CDMA 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以438 亿元人 民币的价格出售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
| 1.2 |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 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网络 购买选择权及终止CDMA网络容量租赁的协议》 |
|||
| 1.3 | 关于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网 络购买选择权及终止CDMA 网络容量租赁的协 议之转让协议》 |
|||
| 2 | 关于合并交易的议案 | --- | --- | --- |
| 2.1 | 合并交易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 |||
| 2.2 | 交易价格 | |||
| 2.3 | 合并交易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 |||
| 2.4 | 合并交易的先决条件 | |||
| 2.5 | 关于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
9
| 2.6 | 关于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通运营公司”)签订的 《关于综合服务协议的转让协议》 |
|||
|---|---|---|---|---|
| 2.7 | 关于网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网通集团”)签订《2008-2010 年 工程设计施工及IT 服务协议》、《2008-2010 年国内互联结算安排协议》和《2008-2010 年 国际长途语音业务结算协议》 |
|||
| 2.8 | 关于联通运营公司和网通集团签订的《工程设 计施工及IT 服务框架协议》和《互联结算安 排框架协议》 |
|||
| 2.9 | 关于联通红筹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国联合 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相应修改为China Unicom (Hong Kong) Limited) |
|||
| 3 | 关于公司一年内资产交易的议案 | |||
| 4 | 关于CDMA 业务转让及合并交易相关事项的议 案 |
--- | --- | --- |
| 4.1 |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12 个月,自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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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委托人公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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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回执(自然人股东用)
本人(或委托 先生/女士)登记出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资料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二○○八年 月 日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请同时附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再附上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执(法人股东用)
本单位登记出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并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会议及行使股东的全部权利。本单位的有 关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股东帐号: 持股数:
通信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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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同时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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