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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TransInfo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Nov 26, 2019

54416_rns_2019-11-26_2afbe423-4eb2-4824-9cc9-b36fe0727b1c.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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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4、董事会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9年11月26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8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9.4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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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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