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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TransInfo Technology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0
Feb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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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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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10 债券代码: 112622 债券简称: 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副总经理吴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海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2,289,024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5%。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9-078),吴海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186,926 股,减持数量较其预披露计划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收到吴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2 月 6 日,吴海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88,92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吴海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6 日 卖出股份 1,122,000 股,其中包含卖出因误操作买入的 20,000 股,实质减持股份 1,102,000 股。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收到吴海先生出具的《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说明》,吴海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因输入交易指令 时操作失误,以致不慎买入公司股份 20,000 股,导致短线交易。
吴海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短线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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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
| 吴海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0日 | 19.701 | 1**,186,**926 | 0.08% |
| 吴海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2月6日 | 23.495 | 1,102,000 | 0.08% |
| 合计 | - | - | - | 2,288,926 | 0.1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东名称吴海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 |
| (股) | 例(%) | (股) | 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9,156,094 | 0.61% | 6,867,168 | 0.4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289,024 | 0.15% | 875,292 | 0.06% | |
| 高管锁定股 | 6,867,070 | 0.46% | 5,991,876 | 0.40%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1、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根据吴海先生出具的《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其在操作减持股 份时,因操作失误,将“卖出”指令操作成“买入”,错误实施一笔买入交易而 构成短线交易。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股) | 成交金额(元)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
| 2020年2月6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买入 | 20,000 | 23.510 | 470,200.00 | 0.0013% |
经公司自查,吴海先生的上述短线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 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 谋求利益的目的。
2、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处理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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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
按照最近六个月内吴海先生卖出股份最高单日均价和本次买入股票价格的 差额计算,吴海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卖出成交均价(23.495 元/股,系最近六 个月内卖出股份的最高单日均价)以及买入股票价格(23.510 元/股)进行计算, 吴海先生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23.495 元/股-23.510 元/股)*20,000 股=-300 元,根据买卖成交价格情况,吴海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未获得收益。
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吴海先生在减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吴海 先生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公司向吴海先生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 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吴海先生已深 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上司公司和市 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自本次误操作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的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宜的再次发生。
三、 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吴海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海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 备查文件
1、吴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关于误操 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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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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