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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TransInfo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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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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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0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一”)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 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64.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 元。以上募集 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11 月26 日出具的致同 验字(2015)第110ZC00582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 一步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掌城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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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本协议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50161510000000084,截至2016年1月7日,专户余额为4000.00万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二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一现场调查时应 同时检查甲方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正航、白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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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 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二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 (2016年12月31日)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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