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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TransInfo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Nov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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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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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1、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18年11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6.17 元/ 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62.70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更合 理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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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包含的“智能 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52,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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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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