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ina TransInfo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7, 2016

54416_rns_2016-04-07_7785f006-908f-456b-a15c-9fec13323f3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千 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千方科技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千方科技内部控制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 以及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进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下属2 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千方信息”)和北京千方车信科技有限公司,以及2 家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 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和北京远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航通”);远航通下属1 家控股子公司:深圳天航信科技有限公司;千方信息包括下属3 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大 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千方”)、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科 技”)、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传媒”),以及1 家控股子公司:紫光 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捷通”);其中北大千方下属5 家全资子公司:上 海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海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南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兴路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 家控股子公司: 重庆交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交凯”)、深圳千方航实有限公司、山西千方 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科力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鸿泉 数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泉” )和北京千方航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 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下属1 家全资子公司延吉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掌城科技下属3 家全 资子公司:阜阳千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掌城传媒包括下属2 家全资子公司:新疆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千方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及1 家控股子公司:郑州警安保全技术有限公司;紫光捷通下属4 家控股子 公司: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江苏紫光捷通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河北紫光捷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和杭州紫光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光”)。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路交通板块、城市 交通板块、轨道交通板块、民航信息化板块;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公司文 化、资金管理、研发管理、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销售及收款、品牌使用与管理、工程 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投资并购、人力资源管理、预算管理、财务 报告编制、一般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品牌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管理、重 大投资管理、资金运营管理、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 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 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 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 般缺陷:

  •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2)公司缺乏正常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发生了决策失误;

  • (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 (4)内部控制缺陷使公司业务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发现一般缺陷如下:

2015 年,内控小组通过采用实地查验、访谈、控制测试等适当方法,对公司新收购 或成立不久的10 家子分公司内控执行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以下不足: (1)部分单位 每月月末对没有未达账项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2)某些单位 存在少量费用报销以现金形式支付,存在一些零星办公用品、耗材等的采购未通过公司网 银对公付款,而是由个人报销形式支付;(3)某些单位出纳存在用EXCEL 表登记现金日记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没有按照规定每天登录财务系统出纳模块进行单据录入等。公司主 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中心对内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落实整改事项。 内控小组于年末对发现的不足进行了后续审计,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三、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 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公司内部控制可能不能预防或检查所有错报。同时,对 未来期间有效性的评估预测,会面临由于条件变化可能引起的控制不充分或合规性程度降 低的风险。

四、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千方科技现有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金虎 白 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