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ina Telecom Cor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0, 2021
35673_rns_2021-11-10_5ef91361-bb07-4d48-bd2f-48437b6d985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题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题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置换已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1)第 3129 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328,837,495.90 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能够助 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孝衍、徐二明、王学明、杨志威
==> picture [225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