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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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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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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5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分别为广东公司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和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 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 万元人民币和3,5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拟分别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 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清远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和3,500万元人民币, 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广东公司上述融资分别提供5,000 万元和3,500 万元连 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19 年9 月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向东莞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拟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办理1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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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 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5,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53%,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广东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54.4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2019 年9 月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 亿元人民币并办理1 年期额度内3,5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 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 供3,5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47%,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广东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54.4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

基地内A 区19 号地

⒉法定代表人:赵连全

⒊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利用和再生 资源利用及销售、有色金属制品及塑料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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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广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531.88 万元,总负债为24,267.46 万元,净资产为20,264.42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54.49%。广东公司2018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503.01 万 元,实现净利润4,965.79 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 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广东公司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建设银行清远市分 行融资的保证期间分别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 年、三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广东公司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建设银行清远 市分行融资分别提供5,000 万元人民币、3,500 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 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公司为广东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 述公司为广东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广东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 董事认为:广东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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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广东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公司实 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 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 司为广东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 6.49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5.79%,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 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 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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