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ina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9, 2018
56572_rns_2018-03-19_1bbd5c96-25f1-46bd-97ff-f3db18a37ef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刘贵彬、 伍远超、沈振山)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制定有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对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年报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股东董事沈振山先生 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为主 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了全部会议。其中:
㈠2017 年3 月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内控规范工作小组提 交的公司2016 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报告。
㈡2017 年4 月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㈢2017 年4 月24 日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并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工作小组编制的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㈠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⒈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 按计划如期为公司出具的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情 况。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财报审计费65 万元,内控审 计15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 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 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㈢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天 运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 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㈤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参股股东的关联方进行 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资金拆借等事项,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 行沟通,同时发表了专业意见。
㈤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关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了4.55 亿元 资金,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在报告期内使用完毕。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我们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季 度询问并听取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情况的 汇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贵彬 伍远超 沈振山
2018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