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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OIL HBP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Oct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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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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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8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6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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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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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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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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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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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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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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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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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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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201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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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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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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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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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2 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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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 8、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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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选举黄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 关于选举白明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 关于选举肖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 关于选举郑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 关于选举张中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6 关于选举黄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关于选举唐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 关于选举李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3 关于选举罗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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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 关于选举王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2 关于选举王毅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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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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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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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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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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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10、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11、审议《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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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10 月 20 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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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 1-3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对某一位或某 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 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 5-11 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其余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 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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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2 日(9:00-11: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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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华油惠博
-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 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丁显瑶
联系电话:010-8280980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8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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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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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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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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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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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股东投票代码:362554。
2、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编码 | |
|---|---|---|
| 议案名称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累计投票议案: | ||
| 议案1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1 | 关于选举黄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 1.2 | 关于选举白明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 1.3 | 关于选举肖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 1.4 | 关于选举郑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 1.5 | 关于选举张中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
| 1.6 | 关于选举黄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
| 议案2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1 | 关于选举唐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 2.2 | 关于选举李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 2.3 | 关于选举罗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 议案3 |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1 | 关于选举王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1 |
| 3.2 | 关于选举王毅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议案4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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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5.00《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6.00《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00《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8.00《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9.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5.00《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6.00《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00《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8.00《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9.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0.00 |
|---|---|---|
| 议案11 | 《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11.00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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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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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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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 票: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以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 |||||||||
| 议案1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量(票) | |||||||
| 1.1 | 关于选举黄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 | 关于选举白明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 | 关于选举肖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 | 关于选举郑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 | 关于选举张中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6 | 关于选举黄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议案2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量(票) | |||||||
| 2.1 | 关于选举唐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2 | 关于选举李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3 | 关于选举罗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议案 | 3 | 《关于监事会换 | 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议案》 | 投票数量(票 | ) | ||
| 3.1 | 关于选举 | 王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2 | 关于选举王 | 毅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 |||||
|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4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 ||||||||
| 议案5 |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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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6 |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
|---|---|---|---|---|
| 议案7 |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议案8 |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议案9 |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议案1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议案11 | 《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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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议案 1-3 均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请在表决意见的对应栏写明同意票数;议案
-
4-11 实行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
注 2、本次选举董事和监事的表决项下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计算方法如下:
-
(1)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持有股份数×6
-
(2)拥有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持有股份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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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拥有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总数=持有股份数×2
-
表决人可以把你的投票权投给一个或几个人,如果累积投出的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投 票权总数则表决无效,低于或等于后者则均为有效。
注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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