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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OIL HBP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Sep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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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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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5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7 日-2015 年 10 月 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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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2 层公司 会议室。
- 8、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4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 2.1 发行规模; 子议案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子议案 2.3 债券期限; 子议案 2.4 债券利率;
子议案 2.5 募集资金用途;
子议案 2.6 担保条款; 子议案 2.7 上市场所; 子议案 2.8 偿债保障措施;
子议案 2.9 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15 年 9 月 23 日 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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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 理部。
- 2、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8 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 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
—
-
2、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对照关
系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元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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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2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0元 |
|---|---|---|
| 子议案2.1 | 发行规模 | 2.01元 |
| 子议案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2元 |
| 子议案2.3 | 债券期限 | 2.03元 |
| 子议案2.4 | 债券利率 | 2.04元 |
| 子议案2.5 | 募集资金用途 | 2.05元 |
| 子议案2.6 | 担保条款 | 2.06元 |
| 子议案2.7 | 上市场所 | 2.07元 |
| 子议案2.8 | 偿债保障措施 | 2.08元 |
| 子议案2.9 | 决议的有效期 | 2.09元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元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
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类型 | 表决意见类型 | 表决意见类型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委托数量 | 委托数量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 反对 | 2股 | ||||||
| 弃权 | 3股 | ||||||
| 同一符合 | 案的投票只述规定的 | 能申报一次,票申报无效 | 不能撤单。深圳证券交 | 易所交易系统作 | 动撤 |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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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7 日下
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
(三)注意事项
-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丁显瑶 联系电话:010-8280980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8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088
-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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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 票:
| 票: |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议案2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子议案2.1 | 发行规模 | |||
| 子议案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子议案2.3 | 债券期限 | |||
| 子议案2.4 | 债券利率 | |||
| 子议案2.5 | 募集资金用途 | |||
| 子议案2.6 | 担保条款 | |||
| 子议案2.7 | 上市场所 | |||
| 子议案2.8 | 偿债保障措施 | |||
| 子议案2.9 | 决议的有效期 |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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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