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ina Meheco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2
Oct 29, 2002
56451_rns_2002-10-29_9c4c6a72-f78e-4a25-854c-25c6de7ace07.html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巨潮互联资讯 

**中技贸易: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2002-10-30 05:43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25日在北京久凌大厦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7名董事。孙卫明董事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吴多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杜岩董事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朱立南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吴多誉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实施细则。有关实施细则请在上交所网站查询。
3、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实施细则。有关实施细则请在上交所网站查询。
4、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配股募集资金86,015,220.61元暂时转为贸易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原部分内容为:“公司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利用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向其他行业投资、收购或兼并其他企业。
“对股票、利用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公司要建立建全决策机制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决定每年委托理财业务最大资金投入量,并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运作。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50%。公司董事会享有委托理财受托机构的选择权和决定权。”
现修改为:“公司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短期投资、利用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向其他行业投资、收购或兼并其他企业。
“对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短期投资、利用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公司要建立建全决策机制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最高投资限额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50%。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运作。公司董事会享有委托理财受托机构的选择权和决定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进行债券、基金、及其他短期投资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管理制度请在上交所网站查询。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公司决定于2002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北京久凌大厦公寓楼3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议题: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和第18次会议决议,审议《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进行债券、基金、及其他短期投资的议案》。
(二)出席人员: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2年11月15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三)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工商营业务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北楼402房间(100089)
(四)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方出席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方行使所有属于我方作为认股人的一切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议案同意否决弃权
(委托人需填明各项议案的内容并在“同意”、“否决”和“弃权”格中选定一个划“√”。
我方同意,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否决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受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注册登记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二ОО二年月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贵方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贵方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
2、本授权委托书必须同贵方以书面形式亲笔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还须加盖法人印章。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本授权委托书。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