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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Meheco Group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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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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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 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 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为 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5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监事会的 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 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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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0 年1 月21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9 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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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到会5 名。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确定第八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 2020 年2 月12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 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到会5 名。会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 会主席的议案》。
(三) 2020 年4 月20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2 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到会5 名。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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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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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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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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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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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2020 年4 月2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3 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到会5 名。会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五) 2020 年8 月24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4 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到会5 名。会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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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0 年10 月2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5 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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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际到会5 名。会议通过了《公司2020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结构和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有效落 实并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 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 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制定了2019 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 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情况,决策程序严格按 照监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执行。分配方案经 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按 规定时间完成实施工作。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 联交易公平,属于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关联交 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
- (五)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财政部修订部分准则的规定,公司变更相关 会计政策。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据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施内控体系,公司所做的内控自我 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查 阅,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 责信息披露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各类监管机构下 发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 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
新的一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 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 勤 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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