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ina Jushi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l 30, 2006
56540_rns_2006-07-30_352b81b7-f85e-40bf-95ce-357bca83e623.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06-019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 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玻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8 月7 日14:00-15:00
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
1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8 月3 日、8 月4 日和8 月7 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7 月27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 号中国玻纤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5 层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 (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
7、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 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 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见本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 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2
8、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 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6 年7 月25 日和2006 年7 月31 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 年7 月27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 等。
10、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 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 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 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 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 见2006年7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流通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上述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 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 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 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方案需要获得参 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 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4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 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 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 年6 月30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的《中国玻纤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的优先 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投票,以现场投
-
票为准。
-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委托征集人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 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
准。
敬请各位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5
-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 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
1、登记手续
-
(1)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
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
(2) 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
-
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 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 号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028660
联系传真:010-88028955
联系人:李畅
6
3、登记时间:
- 2006 年8 月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
年8 月3 日、8 月4 日和8 月7 日(每日9:30-11:30、13:00-15: 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176;投票简称:玻纤投
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代表
-
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
|---|---|
| 议案 | 申报价格 |
|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 元 |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
3 股代表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
1、征集对象:2006 年7 月2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7
-
2、征集时间:2006 年7 月28 日~2006 年8 月6 日(8 月6 日 截止下午17:00)
-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 次征集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4、征集程序:请详见本公司于2006 年6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
-
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
七、其他事项
-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
2、网络投票期内,如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
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7 月31 日
8
附 件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投票意见:
|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