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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i-Tech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3

Jul 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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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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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互联资讯

**中国高科: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07-02 05:3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代")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东方时代向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隆")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270万股社会法人股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根据东方时代与深圳康隆于2003年6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时代拟将持有的本公司2270万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3%)转让给深圳康隆,以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2.2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10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方时代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康隆将持有本公司13%的股权,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情况为: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493028.24

2复旦大学9005.15

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持有本公司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266015.24

2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7013

3复旦大学9005.15

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

三、因河南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时代10%股权)董事长姚晓峰先生持有深圳康隆8%股权,所以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存在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国高科

股票代码:60073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6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17楼A座

联系电话:021-5882889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3年6月30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收购没有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因东方时代已将所有所持股份质押给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故本次转让涉及的股权必须在解除质押的状态下方能转让。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人:指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高科:指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东方时代:指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康隆:指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高科2270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康隆;

股份转让协议:指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003年6月30日签订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变动:指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高科股份数量减少的情形;

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注册号:31011520098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开发与投资;吸引国外资金投资及咨询业务;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金融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文化、技术交流;举办国际研讨会及人员培训;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经营期限:2001年4月17日至2017年5月1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13211435X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17楼A座

(二)本公司股权结构为: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河南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三)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居留权公司任职兼职情况

周涛中国上海无董事长、总经理无

王紫欣中国上海无董事总经理无

姚晓峰中国郑州无董事河南和信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与深圳康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康隆拟按照每股2.25元的受让价格受让本公司持有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70万股社会法人股。该部分股权占中国高科总股本的13%。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107.5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之后生效,生效后一个月内,受让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让方支付全部价款。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为中国高科第一大股东,深圳康隆不持有中国高科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中国高科15.24%的股权,为中国高科第一大股东,深圳康隆持有中国高科13%的股权,为中国高科第二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股权性质未发生改变,仍为社会法人股。

(二)本次股份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协议双方未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中国高科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本公司不存在对中国高科的未清偿负债,也不存在中国高科对本公司债务进行担保的情况,没有损害中国高科利益的情形。

(五)因作为合同履约担保,本公司已将所持有的中国高科所有法人股质押给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必须先解除质押后方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国高科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涛

签注日期:2003年6月30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中国高科

股票代码:60073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7D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7D房

联系电话:0755�D8379376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6月30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收购没有一致行动人。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因东方时代已将所有所持股份质押给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故本次转让涉及的股权必须在解除质押的状态下方能转让。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人:指深圳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高科:指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东方时代:指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康隆:指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高科2270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康隆;

股份转让协议:指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003年6月30日签订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变动:指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深圳康隆持有中国高科股份数量增加的情形;

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7D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号:44030110303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刷毛旋转震动式高级电动牙刷系列产品及其零部件;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1993年6月28日至2043年6月28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419223321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7D房

(二)本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持股比例%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宋玉华5.98褚小侠4

陈永畅7钟祥12.5

史晨皓12.5曹秋11.44

姚晓峰8宋雅琴5.08

陈利民10周科群12.5

刘建菊11

(三)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居留权公司任职及兼职情况

张大创中国深圳无董事长

陈永畅中国深圳无董事

陈利民中国深圳无董事

(四)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与东方时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拟按照每股2.25元的受让价格受让东方时代持有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70万股社会法人股。该部分股权占中国高科总股本的13%。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107.5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之后生效,生效后一个月内,受让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让方支付全部价款。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不持有中国高科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国高科13%的股权,为中国高科第二大股东。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中国高科15.24%的社会法人股,仍为中国高科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股权性质未发生改变,仍为社会法人股。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协议双方未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中国高科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也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出让方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对中国高科的未清偿负债,也不存在中国高科对东方时代债务进行担保的情况,没有损害中国高科利益的情形。

(五)因作为合同履约担保,东方时代已将所持有的中国高科所有法人股质押给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必须先解除质押后方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国高科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大创

签注日期:2003年6月30日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7月1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因该公司与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履行购销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日解除了对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430万股社会法人股的的质押(质押详情参见2002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作为履行购销合同的担保,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又将上述3430万股中的1160万股质押给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截至公告日,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总计质押本公司2660万股社会法人股。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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