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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Jan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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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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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0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

由于 3 名激励对象(下属公司技术、销售骨干)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取消 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票期权数量 6 万份,对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97 人调整为 594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16 万 份调整为 4410 万份。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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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06号公告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18 年 1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5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10 万份股票 期权。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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