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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Sep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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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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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证券代码: 000066
公告编号: 2025-04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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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7 号公告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 -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3 日
-
(七)出席对象:
-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 号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24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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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7 号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 ||||||
|---|---|---|---|---|---|---|
| 备注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 ||||
|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生第 | ||||||
| 1.00 | 选举于吉永 | 为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 | 司章程(含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二)披露情况 |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提案 1.00 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提案 2.00 为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 .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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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7 号公告
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 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 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2 .登记时间: 2025 年 10 月 14 日-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00 - 12:00 , 14:00
-
- 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
1 .会议联系方式:
-
( 1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
( 2 )邮政编码: 518057
-
( 3 )电 话: 0755-26634759
-
( 4 )传 真: 0755-26631106
-
( 5 )联系人:王习发 谢恬莹
-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调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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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7 号公告
提议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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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7 号公告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 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代码: 360066 ;
-
2 .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 ,结束时间
-
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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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7 号公告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 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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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7 号公告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公司 / 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选举于吉永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含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 1 .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2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3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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