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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Mar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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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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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3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 年 4 月 2 日-2018 年 4 月 3 日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 - -
-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
-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 日下午 15:00 2018 年 4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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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号公告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 3 号长城大厦 16 楼
-
9、公司将于 2018 年 4 月 2 日(星期一)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 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提案
-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 6 人) (1)选举靳宏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选举陈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选举李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选举孔雪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5)选举吕宝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6)选举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 3 人) (1)选举虞世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选举蓝庆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选举吴中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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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号公告
| (1)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李福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7、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特别决议提案 1、《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披露情况 普通决议提案第1-5项已经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请参见2018 年2 月8 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8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9号)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普通决议提案第6、7项及特别决议提案第1项已经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29号)。 |
(1)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李福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7、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特别决议提案 1、《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披露情况 普通决议提案第1-5项已经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请参见2018 年2 月8 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8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9号)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普通决议提案第6、7项及特别决议提案第1项已经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29号)。 |
(1)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李福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7、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特别决议提案 1、《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披露情况 普通决议提案第1-5项已经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请参见2018 年2 月8 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8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9号)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普通决议提案第6、7项及特别决议提案第1项已经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29号)。 |
|
|---|---|---|---|
| 三、提案编码 | |||
|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应选人数(6)人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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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号公告
| 1.01 | 选举靳宏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
| 1.02 | 选举陈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李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4 | 选举孔雪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5 | 选举吕宝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06 | 选举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虞世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蓝庆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吴中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3.01 | 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 ||
| 3.02 | 选举李福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 6.00 | 《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 √ | ||
| 7.00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 8.00 | 《公司章程》修订案 | √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 ||||
|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 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 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 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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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 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
2、登记时间:2018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
-
- 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
(3)电 话:0755-26634759
-
(4)传 真:0755-26631106
-
(5)联 系 人:郭镇 龚建凤
-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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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 该候选人投 0 票。
议案 1,股东拥有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股东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对候选人C 投X3 票 | X3 票 |
| 对候选人D 投X4 票 | X4 票 |
| 对候选人E 投X5 票 | X5 票 |
| 对候选人F 投X6 票 | X6 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议案 2,股东拥有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对候选人C 投X3 票 | X3 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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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号公告
议案 3,股东拥有的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票数=股东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 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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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 1.01 | 选举靳宏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1.02 | 选举陈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1.03 | 选举李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1.04 | 选举孔雪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1.05 | 选举吕宝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1.06 | 选举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虞世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2.02 | 选举蓝庆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2.03 | 选举吴中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3.01 | 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 选举票数: | ||
| 3.02 | 选举李福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 选举票数: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4.00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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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号公告
| 6.00 | 《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 √ | |||
|---|---|---|---|---|---|
| 7.00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 8.00 | 《公司章程》修订案 | √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
1、以上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
-
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累积投票提案,在提案组“选举票 数”方框内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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