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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 Activity 2020
Dec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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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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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长城 股票代码: 000066
收购人名称: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路一号桑达科技大厦十五楼南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院甲 1 号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一致行动人名称: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5-81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院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一致行动人名称: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住所: 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 39 号
通讯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 39 号中电软件园 9 栋 801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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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规定,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中国长城拥有权益 的情况;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中国长城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指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占 中国长城总股本 40.59%)划转至中电有限的行为,中电有限因此持有中国长城 股份数量超过中国长城总股本 30%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中国电子集团已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经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收 购。
本次收购是经中国电子集团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中电有限在 划转完成后在中国长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符合《收 购办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收购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一 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收购 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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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20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22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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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中电有限/收购人/划入方 | 指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 |
|---|---|---|
| 中国长城/上市公司 | 指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电金投 | 指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人全资子公司 |
| 湖南计算机厂 | 指 |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
| 中国瑞达 | 指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
| 中国电子集团/划出方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收购 报告书摘要 |
指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 标的股份 | 指 | 中国电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1,188,482,503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40.59%) |
|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本次 无偿划转 |
指 | 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国长城1,188,482,503 股股份 划转给中电有限的事项或行为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证登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 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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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路一号桑达科技大厦十五楼南 |
| 法定代表人 | 孙劼 |
| 注册资本 | 5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Q1XB29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1日 |
| 营业期限 | 2016年12月1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 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 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 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 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 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 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 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院甲1号世纪科贸大厦A座 |
| 电话 | 010-83026696 |
| 邮政编码 | 100190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 、中电金投
| 公司名称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81 |
| 法定代表人 | 姜军成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6JB9X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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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成立日期 | 2019年2月15日 |
| 营业期限 | 2019年2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院世纪科贸大厦A座 |
| 电话 | 010-83026651 |
| 邮政编码 | 100190 |
2 、湖南计算机厂
| 公司名称 |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可峰 |
| 注册资本 | 2,203.23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183897390G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0年5月31日 |
| 营业期限 | 2000年5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研制、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计算机应用产品、银 行机具、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税收款机、印制电路板、电子器件;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9栋801室 |
| 电话 | 0731-85559756 |
| 邮政编码 | 410205 |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中电有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 电子集团;中电金投的控股股东为中电有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集团;湖南 计算机厂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瑞达,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集团。中国电子集团是 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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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 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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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团部 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1 、收购人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中电有限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其经营范围为: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 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 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 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 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 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电有限为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中 国电子集团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形成了包括网络安全、电子制造、数字治理和 生态建设在内的事业群,中国电子集团计划未来将其打造成为国家网信产业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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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力量和组织平台。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电有限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概况如下: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比 例 |
主营业务 |
|---|---|---|---|---|
| 1 |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17.17% | 研发、生产和出售TFT-LCD 面板、彩色滤光片和液晶整 机模组;提供与产品和业务 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与上 述有关的经营活动等 |
| 2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 |
723,200.00 | 16.75% | 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 显示器、电视机等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
| 3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
543,363.29 | 79.24% | 电子元器件、液晶显示业务、 电子装备和现代服务业(房 地产、贸易、物流等) |
| 4 |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 |
492,477.04 | 72.08% | 电子信息技术研发、服务、 转让及液晶玻璃基板、玻璃 制品及原材料的购销等 |
| 5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403,506.0969 | 100.00% | 集成电路产品的研究、开发 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微电 子器件及其电子产品的开 发、销售,软件信息系统、 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应用 系统、电子设备与系统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 |
| 6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251,716.70 | 100.00% | CRT、LED、OLED 等显示 器件及彩管、荧光粉、低熔 点玻璃粉等业务 |
| 7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 |
246,810.96 | 54.19% | 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 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 服务 |
| 8 | 中电文思海辉技术有 限公司 |
230,000.00 | 100.00% | 数字化咨询、体验交互、技 术实施与运营服务 |
| 9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 司 |
100,000.00 | 100.00% |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财务 顾问 |
| 10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 圳)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保理等动产融资服 务 |
| 11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 公司 |
100,000.00 | 65.00% | 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解决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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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比 例 |
主营业务 |
|---|---|---|---|---|
| 12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
64,000.00 | 100.00% | 信息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 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 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 其他电子产品,智慧城市 |
| 13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 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 | 72.00% | PK体系(飞腾CPU+麒麟操 作系统)的技术创新发展、 重大工程服务及产业生态组 织 |
| 14 | 中电智行技术有限公 司 |
36,700.00 | 100.00% | 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 服务、计算机维修、基础软 件服务、技术开发与转让 |
| 15 |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 有限公司 |
32,000.00 | 62.00% | 房地产开发,实业项目的投 资、物业管理及工程管理服 务等 |
| 16 |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 业有限公司 |
25,000.00 | 100.00% | 军民用地面雷达等电子系统 工程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 |
| 17 | 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 |
22,500.00 | 34.00% | 系统架构及平台应用系统研 究、大型复杂信息系统集成、 软件开发和咨询服务及网络 与安全产品研发 |
| 18 | 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 限公司 |
21,717.6707 | 26.52% | 一站式EDA及相关服务 |
| 19 |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 |
14,000.00 | 100.00% | PLC研发、生产 |
| 20 | 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 |
5,000.00 | 60.00% |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应 用、平台、基础设施等服务 和行业解决方案 |
| 21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
5,000.00 | 51.00% | 制造业界智能系统 |
| 22 |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 限公司 |
2,780.00 | 36.15% | 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 工业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及 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
| 23 |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 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等 |
| 24 |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 限公司 |
1,728.29 | 100.00%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 电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 销售等 |
| 25 |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万美 元) |
26.31% | 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 研发、生产以及销售 |
2 、收购人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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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电子集团成立于 1989 年 5 月 26 日,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中国电子集团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分为网络安全、集成 电路、现代信息服务、新型显示、高新电子五大业务板块,核心业务关系国家信 息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命脉,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有 IT 企业集团。近年来, 中国电子集团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版图不断扩展与完善,形成 了完善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体系。2019 年末,资产总额达 3,275.17 亿元,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 2,241.59 亿元,利润总额 7.58 亿元。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中电有限外,中国电子集团主要一级子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 比例 |
||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
| 中国电子集团下属资产经营与物业服务 平台,主要从事资产经营与处置、土地 开发、房产租赁、物业服务等业务 |
||||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
| 1 | 107,000.00 | 100.00% | ||
| 中国电子集团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 大网信应用的总体支撑平台,主要从事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政策与标 准研究、重大项目策划与组织、安全评 测与检查等,主要业务分为咨询规划类 业务、测评服务类业务和基地建设运营 业务 |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 院有限公司 |
||||
| 2 | 48,000.00 | 100.00% | ||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 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 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
||||
| 3 | 175,094.30 | 61.38% | ||
| 主要业务为军工电子产品生产,洗衣机、 电冰箱等民用产品生产销售及无人机、 智能机器人等研发生产业务 |
||||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
||||
| 4 | 64,090.10 | 5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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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 比例 |
||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
| 聚焦信创工程业务,通过重大工程促进 综合实力提升,深入推进以信创工程为 核心的自主软件产品、行业解决方案和 服务化业务发展,建立了较完整的信创 市场、研发和技术服务体系。拥有完整 的从操作系统、中间件、安全产品到应 用系统的业务链条,覆盖税务、电子政 务、交通、知识产权、金融、能源等国 民经济重要领域,客户群涵盖中央部委、 地方政府、大型央企等机构部门。公司 的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自主软件产品、 行业解决方案和服务化业务 |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5 | 49,456.28 | 42.13% | ||
| 属于电子信息制造服务(EMS)行业, 业务主要涵盖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 试、半导体存储、数据存储、医疗设备、 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及消费电子等各 类高端电子产品的先进制造服务以及计 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关业务的研发 生产 |
||||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147,125.94 | 36.61% | ||
| 面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重要 信息系统,为用户提供基于安全的资源 服务和运维;安全服务和安全运维;应 用、数据服务与运营;安全工程(海外) 等信息化全方位解决方案和服务 |
||||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 应用有限公司 |
||||
| 7 | 44,621.25 | 36.63% | ||
| 一是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围绕高科技 产业的生产、研发设施提供给工程设计、 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材料制造及节能 环保等服务;二是数字与信息服务,包 括智能制造、城市治理与运营两个方向 |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 有限公司 |
||||
| 8 | 70,000.00 | 29.29% |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电子、信息安全整机及解决方案、 电源、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
|||
| 9 | 292,818.21 | 40.59% | ||
|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 份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为房产出租、房产销售和园区 服务 |
|||
| 10 | 55,000.00 | 30.36% | ||
| 身份证、金融卡、加油卡、社保卡等IC 卡及模块生产业务,并提供多芯片封装 服务 |
||||
|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 任公司 |
||||
| 11 | 3,675.00 | 58.14% | ||
(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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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中电金投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中电金投成立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其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 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
中电金投定位为中国电子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围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提高资产经营效率、优化产业布局等目标,围绕网络安全、集成电路、智能制造、 现代数字城市等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产业方向牵头实施重大兼并重组项目,持续打 造中国电子集团战略性核心竞争力。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电金投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概况如下: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 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1 |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明洛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73,114.56 | 99.90% |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 2 | 宁波麒飞网安 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 | 50.00% | 电子产品、智能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电子产品、智能设备 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中电金投控股股东为中电有限,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
致行动人介绍”之“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 务情况”之“(一)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部分。
2 、湖南计算机厂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湖南计算机厂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31 日,其经营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 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计算机应用产品、银行机具、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税收 款机、印制电路板、电子器件;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已成为集资产运 营、综合服务、物业管理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新型国有企业。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湖南计算机厂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概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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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 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1 | 长沙湘计开拓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 | 100% | 物业管理;通用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 子产品、五金机电产品销售;会议、展览及 相关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 询;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哦;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 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电工、水暖工维修;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 材料、电气设备、建材、消防设备及器材零 售;涂装;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湖南计算机厂控股股东为中国瑞达,成立于 1985 年 12 月 18 日,其经营范 围为:共用天线系统的安装、设计;无线电通信、光通信、卫星通信、工业自动 化、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安全监控报警和数据采集电子系统的生产;计算机软硬 件开发、设计、制造;机械、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的销售;五金交 电、超短波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电话的销售;制冷、空调设备的销售、安装、 修理、技术咨询服务;承办展览业务;建筑设计、安装;仓储;进出口业务;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国瑞达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概况如下: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 比例 |
||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实业项 目的投资;资产、项目受托管理;房地 产开发;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电子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技术开发、技 术协作、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上述开发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不 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
||||
|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 有限公司 |
||||
| 1 | 30,808.8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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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 比例 |
||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
|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热力供应;从事本系统计划内物资的供 应;计划外物资(不含成品油)的销售; 电子材料和其他短线物资的联合开发、 二次加工;电工器材、电子产品、家用 电器、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 现代化办公设备、汽车、小轿车的销售; 电子工程承揽、室内装饰装璜;仓储; 物资回收和利用;科技产品研发、生产; 润滑油的销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进出口业务;停车场经营:汽车租赁(不 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 公司 |
||||
| 2 | 16,151.20 | 100.00% | ||
| 批发预包装食品;通信、导航、广播电 视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 自动化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家用电器、 电工器材、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 (含配套用普通设备)的研制、生产、 销售、展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销售; 承包电子系统工程及信息网络工程;工 程设计;电子产品监督检测;进出口业 务;磁带、摩托车、汽车、汽车配件的 销售;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信息服务、售后服务;与上述 业务相关的仓储和设备租赁业务;利用 自有橱窗、广告牌承办机电产品广告业 务;房屋的装饰装修;物业管理;自有 房屋的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 件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中国通广电子有限 公司 |
||||
| 3 | 10,500.00 | 100.00% | ||
| 中电基础产品装备 有限公司 |
承包电子系统工程及配套设施、电子工 程成套设备;电子基础工程的设计及论 |
|||
| 4 | 10,000.0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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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 比例 |
||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
| 证;电子元器件、工艺设备、仪器仪表、 通用电子器材、工模具、通讯产品及装 备、电子器材、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 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 材料、室内防静电系列产品及其零部件、 配件的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 专业承包;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 仓储、装饰、装修;日用百货、针纺织 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的经营; 焦炭、煤炭的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 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燃料 油;销售木材、五金交电、软件及辅助 设备、医疗器械Ⅰ类、医疗器械Ⅱ类; 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食 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 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出租办公 用房;经济信息咨询;仓储;销售五金 交电、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 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中电长城开拓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
| 5 | 7,241.60 | 100.00% | ||
| 供应、销售金属、非金属,机电产品, 电工器材,电子产品(含彩电,摄相, 放相机),日用电器,电子材料开发应 用和其它物资联合开发。为本系统代购 汽车,轿车,汽车底盘和自销本系统所 属生产的改装车。物资仓储(不含危险 化学品),场地设备租赁及主营项目咨 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 有限公司 |
||||
| 6 | 2,600.0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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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持股 比例 |
||
|---|---|---|---|---|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
| 金属材料、炉料、稀贵金属电器、交通 机械、电子器材及产品、森工、化工产 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 与轻纺材料、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 车配件、摩托车、轻纺制品、计算机及 外设工控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 器材销售;商业信息咨询;新技术推广 应用;仓储(危险品除外);物资回收 (专控除外);积压物资处理;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搬运装卸;物流配送; 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 有限公司 |
||||
| 7 | 2,580.00 | 100.00% | ||
| 物业管理;家居装饰;装饰设计;经济 信息咨询;园林绿化;保洁服务;劳务 派遣;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办公 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 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机动车公 共停车场;汽车租赁;餐饮服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 有限公司 |
||||
| 8 | 1,000.00 | 100.00% | ||
| 计算机软件开发;批零兼营计算机及其 配套用设备、零配件、计算器、家用电 器、照相器材、计算机机房用装饰材料; 计算机维修服务;计算机机房装修;自 有房屋及场地租赁;旅店客房服务(限 设分支机构凭证有效期经营);酒店管 理;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 中国长城桂林软件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9 | 437.40 | 100.00% | ||
| 住宿;餐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瑞达集团通广招待 所有限公司 |
||||
| 10 | 255.08 | 100.00% | ||
四、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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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中电有限 2017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23199 号审计报告;2018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28311 号 审计报告;2019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212268 号审计报告。收购人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23,244,488.85 | 20,525,595.21 | 20,183,575.68 |
| 负债总额 | 16,397,231.85 | 14,303,778.15 | 14,233,370.81 |
| 净资产总额 | 6,847,257.00 | 6,221,817.05 | 5,950,204.87 |
| 资产负债率 | 70.54% | 69.69% | 70.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 4,548,174.19 | 3,060,278.25 | 2,749,210.40 |
| 报表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16,238,401.20 | 16,274,122.35 | 16,933,242.53 |
| 净利润 | -673,045.53 | 286,107.75 | 145,730.5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21,035.03 | 306,500.78 | 93,680.45 |
| 净资产收益率 | -10.30% | 4.70% | 2.45% |
(二)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
1 、中电金投
中电金投成立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成立未满三年,其控股股东中电有限最 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详见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之“四、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之“(一)收购人最近三 年的简要财务状况”部分。中电金投 2019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212338 号审计报告。中电 金投 2019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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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
| 资产总额 | 666,590.15 |
|---|---|
| 负债总额 | 342,205.26 |
| 净资产总额 | 324,384.89 |
| 资产负债率 | 51.3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 324,195.20 |
| 报表项目 | 2019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 |
| 净利润 | -2,993.4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93.10 |
| 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2 、湖南计算机厂
湖南计算机厂 2017 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审字第 00782 号审计报告;2018 年财务报表已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审字第 01728 号审计报告;2019 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审字第 01590 号审计报告。湖南计算机厂最近三 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6,139.30 | 18,123.15 | 19,771.23 |
| 负债总额 | 3,899.13 | 2,258.69 | 2,533.22 |
| 净资产总额 | 22,240.18 | 15,864.46 | 17,238.00 |
| 资产负债率 | 14.92% | 12.46% | 12.8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 22,240.18 | 15,864.46 | 17,238.00 |
| 报表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3,245.65 | 3,257.91 | 2,691.63 |
| 净利润 | 437.19 | 731.13 | 492.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437.19 | 731.13 | 492.52 |
| 净资产收益率 | 2.29% | 4.42% | 2.86% |
五、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及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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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裁情况
自成立以来,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电有限及中电金投均未受 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最近五年内,湖南计算机厂未受到与证券 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曾用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孙劼 | 无 | 总经理、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李福江 | 无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 、中电金投
| 姓名 | 曾用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田伟 | 无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姜军成 | 无 |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中国 | 无 |
| 高荒燃 | 无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2 、湖南计算机厂
| 姓名 | 曾用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何明 | 无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李可峰 | 无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孙玉 | 无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龙成 | 无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钟德富 | 无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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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许明辉 | 无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 谭玉玲 | 无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陈艳 | 无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杨中华 | 无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中国 | 否 |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中电有限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 |
|---|---|---|---|
| 1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00032 | 59.32% |
| 2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600171 | 25.31% |
| 3 | 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 0085.HK | 59.42% |
| 4 |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 2878.HK | 28.47% |
| 5 |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0798.HK | 33.67% |
| 6 |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727 | 28.13% |
| 7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600775 0553.HK |
29.98% |
| 8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733 | 32.94% |
| 9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 600707 | 23.66% |
| 10 |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0438.HK | 72.37% |
| 1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88561 | 20.26% |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企业外,收购人控股股东中国电子 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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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 |
|---|---|---|---|
| 1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600536 | 42.38% |
| 2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021 | 36.61% |
(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中电金投持有奇安信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6%股份,其控股股东为中电有限,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 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七、收购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 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之“(一)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部分;一致行动人湖南计算机厂及其控股股东中国瑞达不存 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中电有限不存在直接持股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收购人控股股 东中国电子集团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 融机构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 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和筹融资服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中国电子集团直接持股 61.38%,通过南京中电熊猫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间接持股 38.62%。
(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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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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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 2022 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为加快打造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努力 成为中央企业主体资产混改的典范和标杆,更好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先行示范区,中国电子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划转至 其全资子公司中电有限。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增持或处 置计划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电有限直接持有中国长城 26,996,044 股股票,占中国长城总股本 0.92%;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持有中国长城 19,538,615 股股票,占中国长城总股本 0.67%。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中国长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国长城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454,615 股(含 878,454,615 股)A 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中 电有限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中国长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额 为 75,000 万元人民币;中电金投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中国长城此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额为 35,000 万元人民币。相关事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2020 年 11 月 27 日,中国长城召开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电有限、 中电金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议案。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中电有限及中 电金投承诺认购上市公司增发的 A 股股份的信息外,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在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中国长城股份的计划,也无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出售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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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让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收购所需履行的程序及时间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
1、2020 年 11 月 30 日,中国电子集团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中电董字
-
[2020]22-1 号),同意将所持中国长城 40.59%股权划转至中电有限。
2、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出具《关于划转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通知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3、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与中电有限签署《关于中国长城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约定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划转至中电有限。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1、本次无偿划转尚需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 完成合规性确认相关程序。
- 2、标的股份尚需完成中证登的登记过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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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变化情况
(一)收购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A 股流通股
收购的股份数量:1,188,482,503 股
收购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40.59%
(二)本次收购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1 、本次收购前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收购前,中电有限直接持有中国长城 26,996,044 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 为 0.92%;通过中电金投间接持有中国长城 19,538,615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0.67%。中电有限合计持有中国长城 46,534,659 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1.59%。 中电有限全资股东中国电子集团直接持有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直接 持股比例为 40.59%;通过湖南计算机厂间接持有中国长城 6,127,748 股股份、通 过中电有限间接持有中国长城 46,534,659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1.80%,合计 持股比例为 42.39%,为中国长城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前,中国长城的股权 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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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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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团部 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2 、本次收购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收购的方式为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 划转至中电有限。本次收购完成后,中电有限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长城 1,235,017,16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2.18%,成为中国长城的控股股东;中电有 限一致行动人湖南计算机厂持有中国长城股份数、持股比例不变;中国电子集团 将不再直接持有中国长城的任何股份,通过中电有限、湖南计算机厂间接持有中 国长城相应权益。
本次收购前后,中国电子集团合计持有的中国长城股份权益不变,仍为中国 长城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长城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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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picture [317 x 2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团部 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中电董字 [2020]22-1 号),中国电子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份划转至 其全资子公司中电有限。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资产或实际控制人变化,中国长城的实际控制人在 本次收购前、后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电子集团。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与中电有限签署《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划转的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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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本次划转的划出方和划入方分别为:中国电子集团和中电有限。
2 、本次划转的标的
本次划转的标的为中国电子集团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标 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 、本次划转的对价
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中电有限无需支付对价。
4 、划转基准日
标的股份的划转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 、协议生效条件
(1)中国电子集团、中电有限分别按照其内部章程及制度履行了本次划转 的决策程序(如董事会决议或其他适用的内部决策);
(2)本次划转事项取得中国电子集团的审核批准。
四、本次收购尚需取得的批准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尚需获得的批准详见本收购报告 书摘要“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之“三、本次收购所需履行的程序及时间” 之“(二)尚待履行的程序”部分。
五、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所涉及的中国电子集团持有的中 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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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中国电子集团决定将其持有的占中国长城总股本 40.59%的 A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电有限。本次收购是经中国电子集团批准进行 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中电有限在划转完成后在中国长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本次无偿划转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 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前,中国电子集团持有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 A 股股 份,占中国长城总股本的 40.59%;中电有限持有中国长城 26,996,044 股 A 股股 份,占中国长城总股本的 0.92%;中电有限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持有中国长城 19,538,615 股 A 股股份,占中国长城总股本的 0.67%。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前,中 国长城股权结构参见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收购人持有上市 ” “ ” 公司股份权益的变化情况 之 (二)本次收购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有限将直接持有中国长城 1,215,478,547 股 A 股 股份,占中国长城总股本的 41.51%;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持有中国长城 19,538,615 股 A 股股份,占中国长城总股本的 0.67%。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 国长城股权结构参见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收购人持有上市 ” “ ” 公司股份权益的变化情况 之 (二)本次收购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具体请参见另行披露的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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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劼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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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军成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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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可峰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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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劼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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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军成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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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可峰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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