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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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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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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及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了确保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进行,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已就包括采购、销售、劳务等在内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关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班子提供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报告及决议,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 真核查了 2020 年度初步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 在此基础上,我们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1、公司经营班子对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 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 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 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 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关联交易 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 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且将与每一个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 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