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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a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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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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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部分注销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部分注销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2 名激励对象 因调离、3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将激励对象由原 540 人调整为 526 人,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原 2,682.32 万份调整为 2,580.19 万份,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 102.1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且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将行权价格由 8.16 元/份调整为 8.073 元/份。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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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 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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