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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4
Dec 5, 2014
53588_rns_2014-12-05_12b846b0-6394-43eb-8aa1-ee6b98049115.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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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熊猫平板”项目二次变更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情况并查阅有关资料后,对子公 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冠捷投资”)与包括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熊 猫”)、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东科技”)在内的七方签 署《合资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因项目变更而需签署的七方《合资合同》并未使得冠捷投资在 原项目中的出资额、持股比例以及其他义务等发生实质变化,且中国电子及中电 熊猫向冠捷投资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引入华东科技为熊猫平板的控股股东后, 中国电子、中电熊猫在熊猫平板项目由两方合作变为六方合作时签署的《投资协 议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有关权益事项依然有效;其次冠捷投资持股比例较小,预 计未来因该项目而需承受的液晶面板制造业的行业系统风险将在可控制范围内, 决定同意冠捷投资与中国电子、中电熊猫、华东科技等其他六方签署合资合同, 并按照协议展开共同投资和合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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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蓉芳、王伯俭、冯科 201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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