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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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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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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12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 ” “ ” 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长城 、 公司 )于 2017 年 1 月实 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产业”)及重大资产置换 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因而承继及 承接了长城信息产业于 2014 年 12 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根据 2014 年 6 月 25 日长城信息产业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 号”文件核准,长城信息产业获准以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 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9.34 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5,171 万股。长城信息产 业当年非公开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847,1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 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2,04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96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14]128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 费净额 3,175.04 万元,募集资金合计 101,135.04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1,134.08 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3,760.55 万元,项目结项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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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7 号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 7,373.53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3,132.8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转出全部活期存款余额 0.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 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专项管理。同时,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保 荐机构、相关银行方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和 2019 年 1 月 12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重新签订原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公告》(2017-107 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003 号)及 相关公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实施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
方式
余额
(万元)
1 中国长城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东方红路支行
(原名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
43050177433600000197 活期 0.00
2 中原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金融港支行 42050110083500000458 活期 0.00
合计 0.00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0.96 万元,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规定,可以豁免履 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0.96 万元(含销户时结算的活期利息合计 5.96 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经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商 议,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含子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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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7 号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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