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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9, 2021
53588_rns_2021-01-29_1e5b3285-ad7b-4ed5-ab13-0b68c11f87a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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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中电金投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 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 司拟与关联方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金投”)就中电金投以前年度 已发放至公司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简称“国有资本金”)的继续使用 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班子提交的相关材料,考虑到中电金投通过借款方式发放本公 司使用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简称“国有资本金”)5,000 万元目前仍 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为保证资金的继续使用,公司建议就前述国有资 本金使用事宜与中电金投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展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为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我们认为本次贷款展期有利于满足公司项目资金安排和调度的需要,且利率 符合市场水平,决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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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中电金投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拟与关联方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金投”) 就中电金投以前年度已发放至公司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简称“国有资 本金”)的继续使用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电金投为支持公司发展,在尚不具备注资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借款的方式把 项目国有资本金先行发放公司使用,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计算。现考虑到原借款协议期限已届满,且公司目前仍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 资条件,公司拟就前述资金的继续使用与中电金投签署《借款展期协议》,贷款 基准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资金使用用途不变。
我们认为,前述贷款展期有利于缓解公司项目资金压力,协议定价依据未偏 离贷款利率市场的公允性,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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