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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an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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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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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2019115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2105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 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 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 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3、本次债券两品种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 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 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次债券每 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本 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A,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 最近一期(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口径期末净资产为 147.69 亿元,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64.6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92%(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 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 123,046.78 万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2,827.60 万元、97,329.26 万元和 88,983.49 万元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 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 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 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本次债券无担保。

8、本次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3.30%-4.5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50%-4.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 年1月17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 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 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 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劵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次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 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的整 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 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14、发行人股票状态未停牌,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 市条件的情况。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 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查询。

16、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评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行首日 即2019年1月18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
配售缴款通知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 称"19 长城 01",债券代码"112847";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 "19 长城 02",债券代码"112848"。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两品种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 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 权。

4、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 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一次发行完毕。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债券分为两个 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对象:本次发行面向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债券,品种 二为 5 年期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 回拨选择权。

9、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票面利 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公司经 营管理层)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合格投资者报价情况确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和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 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3、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

14、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次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本次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

16、付息日:本次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21 日;本次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2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7、到期日:本次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债券品种 二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1 月 21 日。

18、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9、兑付日:本次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债券品种

二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 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2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专户及用途:公司将为本次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募集 资金专户,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 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日T-2(2019年月日)116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日T-1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2019年月日)117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日T(2019年月日)118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日T+1(2019年月日)121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15:00商专用收款账户
日T+2(2019年月日)122 刊登发行结果,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品种一为 3.30%-4.50%,品种二为 3.50%-4.70%,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 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13:00-16:00 前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 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的累计申购金额 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13:00-16:00,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

电话: 010-8645102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 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 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 月 18 日(T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T+1 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同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T-1 日)13:00-16:00 将 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

电话: 010-86451022。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前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低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 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1 月 21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 构投资者全称和"长城证券公司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 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83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 102100002239

汇入地点:北京市

汇款用途:长城证券公司债认购资金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9 年 1 月 21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权,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 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 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孙光阳
  • 联系电话:0755-83463213

传真:0755-83516189

邮政编码:518034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绍锋

联系电话:010-65608376

传真:010-65608450

邮政编码:10001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附件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品种一:3 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品种二:5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比例(万元/%)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深交所账户名称
深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

  • 1、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次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 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 2、债券简称/代码:品种一:19 长城 01/112847;品种二:19 长城 02/112848。
    • 本次债券品种一、品种二两品种发行规总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可双向互拨;主体/债项评级均为 AAA 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利率区间;3.30%-4.50%;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利率区间;3.50%-4.70%;起息日: 2019 年 1 月 21 日;缴款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 3、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 13:00-16:00 传真至 010-65608443、 010-65608444,咨询电话: 010-86451022。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 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 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 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 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 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次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原定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或取消发行;

6、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次债券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数字);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

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 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申购人公章或申购人授权代表签字(必须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日期:2019 年月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 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 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 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 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 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 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 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 及交易的债券。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 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 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 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 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 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 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 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 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 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 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 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 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 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 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 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 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 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45 10,000
4.50 10,000
4.55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4.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50%时,但低于 4.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4.45%,但低于 4.5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低于 4.45%时,该认购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