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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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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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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公告编号:2022-2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9 月14 日(星期三)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9 月14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9 月14 日上 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9 月14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六)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2 年9 月2 日。
B 股股东应在2022 年9 月2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
(七)出席对象:
-
1、截至2022 年9 月2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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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 路方大大厦一楼多 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本次会议所有的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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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
(1)以上全部提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以上全部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 可通过。
(3)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 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8 月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 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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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时间:2022 年9 月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 号方大城T1 栋39 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注意事项: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 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 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 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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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 附件一 | 附件一 | 附件一 | |||||||
|---|---|---|---|---|---|---|---|---|---|
| 授权委托书 | |||||||||
| 兹全权托 先生( | 士)代表我单位(个 | )出席方大集团份 | 公2022 年 | ||||||
| 委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 |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 股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 限司行投票并代为 | ||||||
|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 , | ||||||||
| 委托人单位(姓名): | 。 | 委托人身 | 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姓名: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本次会议所有的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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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
| 7.00 | 《关于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委托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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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2 年9 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9 月14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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