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ina Express Airlin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6, 2020

54921_rns_2020-07-06_9e2d2477-fca9-46a2-860e-a24a9991d40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46 转债代码:128077 转债简称:华夏转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

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华夏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 年7 月28 日

  • “华夏转债”赎回日:2020 年7 月29 日

  • “华夏转债”赎回价格:100.39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5%,且当期利息含税)

  • 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账日:2020 年8 月3 日

  •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 年8 月5 日

  • “华夏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 年7 月29 日

  • “华夏转债”拟于2020 年7 月15 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华夏 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华夏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 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华夏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 截至2020 年7 月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夏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 次赎回完成后,“华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 “华夏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华夏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

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 年7 月28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华夏转债” 将按照100.39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华夏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内转股,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 能面临损失。

截至2020 年7 月6 日收市后距离2020 年7 月28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 仅有16 个交易日,特提醒“华夏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0 号)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0 月16 日公开发行了79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79,00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03 号”文同意,公司7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19 年11 月7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夏转债”,债券代 码“12807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华夏转债”自 2020 年4 月2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52 元/股。

公司A 股股票(股票简称:华夏航空;股票代码:002928)自2020 年4 月30 日至2020 年6 月15 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不低于“华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52 元/股)的130%(即13.68 元/股), 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 年6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 “华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华夏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华夏转债”。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华夏转债”赎回价 格为100.39 元/张(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B 为100 元/张;

i 为0.50%;

t 为287 天:从上一个起息日(2019 年10 月16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0 年7 月29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50%×287/365=0.39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39=100.39 元/张

2、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华夏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 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1 元;对于持有“华夏转债”的合格境 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9 元;对于持有“华夏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 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9 元。扣税后的赎回价 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 准的价格为准。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0 年7 月28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 夏转债”持有人。

4、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 个交易日内(即2020 年6 月16 日至6 月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 公告,通告“华夏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 年7 月29 日为“华夏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7 月2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华夏转 债”。自2020 年7 月15 日起,“华夏转债”停止交易,自2020 年7 月29 日 起,“华夏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华夏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

在赎回日前,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付款通知,提前将届时未转股的“华 夏转债”应付本金和利息划入中登账户,由中登公司向投资者划款。

(3)2020 年8 月5 日为赎回款到达“华夏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 时“华夏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夏转债”持有人的 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5、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023-67153222-8903

联系人:唐燕婕、吴淦夷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华夏转债”自2020 年7 月29 日起停止转股,自2020 年7 月15 日 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华夏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 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华夏转债”停止交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华夏转债”停 止交易的公告。除此之外,“华夏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 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华夏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华夏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7 月7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