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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SSC Holdings Limite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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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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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含事先认可)

我们作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提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同意将相关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依照规定,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拥有足 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经审慎判 断,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内控审计质量,不 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朱震宇) (宁振波) (吴立新) (吴卫国) (王 瑛)

2021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