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25, 2012

54113_rns_2012-12-25_2baa4011-5d2d-4ca2-8a3f-f66656a5656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2 07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中 工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 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以下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发行提交的所有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一)关于中工国际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 事宜的承诺

针对中工国际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出具了以下承诺:

1、国机集团基于加强集团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构筑产融结合等考虑,设立财务公司,作为中国银监会批准的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1

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其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 务活动,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2、 国机集团将督促财务公司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为集团 控股上市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时,按 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并约定以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 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作为协议生效要件;

3、 国机集团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上市公司 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关于工程承包业务板块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避免中工国际与国机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工程承包业务领 域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国机集团承诺:

国机集团计划未来在条件成熟时,根据现有工程承包业务板块所 属子公司各自核心业务领域进行整合,并承诺除现有工程承包板块所 属子公司外不再新增其他从事工程承包业务的子企业。

国机集团将继续支持中工国际发展工程承包业务,承诺中工国际 的业务不会因国机集团对其他工程承包板块子公司实施整合而受到 限制。

国机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2

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避免未来可能存在的 业务竞争,国机集团保证不通过任何机构及任何形式限制中工国际取 得工程承包项目。未来中工国际与国机集团或其关联人同时参与某项 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投(议)标活动,将遵循国际工程承包行业的管 理制度和协调机制,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 商会对工程承包企业的对外投标资格进行选择,经过商会资格预审的 协调机制避免竞争性竞标。

三、发行对象承诺

中工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

1、同意自中工国际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工国际董事 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 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其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 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发行对象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 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保荐机构承诺

本公司已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五、发行人律师承诺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3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不存在矛盾。本 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见证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 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审计机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与 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100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