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ul 16, 2017

54113_rns_2017-07-16_f6d02455-b869-416d-8c84-08e22ee26834.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 忘录第 4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对公司拟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 法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 献的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全体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备忘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内容符合《管 理办法》、《备忘录第 4 号》、《试行办法》、《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 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 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 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 的计划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 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 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7、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葛长银、王德成、李国强 二○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