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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BAOAN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8
Mar 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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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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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S 深宝安A
公告编号:2008-0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 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根据深圳市 富安控股有限公司等6家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由于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 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 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临时股东 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议案和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3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2008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 年 3月13日—3月17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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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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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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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会议方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6、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 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 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8年3月11日、2008年3月13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3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 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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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局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 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 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局投票具体程序 见《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 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局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 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 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 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 事局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 体程序见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 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局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局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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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局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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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
-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局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局投票
-
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局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局投票为准。
-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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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
-
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 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就 均需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 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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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28-29层
邮政编码:518020
联系电话:(0755)25170382、25170865
指定传真:0755-28170300
联系人:陈晓东、张晓峰
3、登记时间:2008年3月11日至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及2008 年3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4: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8年3月13日至2008年3月17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 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
|---|---|
| 议案 | 申报价格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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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
(4)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 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 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A股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 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上 午9:30至2008年3月17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董事局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深宝安A截止2008年3月10日下午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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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时间:2008年3月11日至3月14日的每日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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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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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局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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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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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临时股东大会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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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8年3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宝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7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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