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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 LIEN Annual Report 2016

Nov 7, 2016

51951_rns_2016-11-07_1389dbbd-068a-4404-9453-da03d7f02cf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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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cal{A}^{\mathcal{A}}$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480號 電話: (03)-4772797

$\sim 10^{11}$ km $^{-1}$

$\bar{z}$

錄 $\mathbf{B}$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overline{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overline{7}$
八、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 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 - 17$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7 - 1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8 - 37$
(七)關係人交易 $37 - 38$
(八)質押之資產 3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8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3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8
$(+=)$ 其
3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9 - 4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0
3.大陸投資資訊 40
(十四)部門資訊 40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41 - 55$

安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FL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y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杳核意見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 ○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是開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與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杳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 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財務 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 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 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相關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及六(十二)。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加工製造及買賣各類鋼線及鋼棒等。銷貨收入 係財務報告使用者評估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或業務績效之主要指標,並為衡量管理 階層績效表現指標之一,故收入認列為一關鍵查核事項。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並測試銷貨收入認列相關內部控制,檢視相關客戶 銷售合約條款及評估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收入認列政策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另 ,本會計師針對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銷售客戶及各產品別收入進行趨勢分析,以 評估有無重大異常;針對本期有新增銷貨客戶屬關係人及本期新增為前十大銷貨客戶,檢 視合約條款及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之交易,評估有無重大異常;此外,執行銷貨收入交易測 試,評估銷貨收入是否涵蓋於適當之期間。

二、存貨續後衡量

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相關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四(七)、五及六(四)。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主要為各類鋼線及鋼棒等。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孰低衡量,由於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原料價格波動幅度大,存貨可能無法及時反 映市場變化,導致存貨成本超過其淨變現價值,故存貨續後衡量為一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存貨評價計算表,瞭解管理階層執行存貨續後衡量 會計政策之合理性;檢視存貨庫齡報表並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取得存貨後續衡量明細 表並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再選定樣本,取得相關憑證以評估 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告,且維持 與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 達。

於編製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 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 具有重大性。

KPMG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杳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 當之因應對第;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杳核證據以作為杳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 、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杳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志聯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告使用 者注意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志聯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 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財務 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 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 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計師: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審字第1050011618號

金管證六字第0950103298號 核准簽證文號 民 國 一〇六年三月 十七 日

民國 ш
$rac{1}{11}$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xx
流動寶產
105.12.31

41
41
X
104.12.31
21xx
X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104.12.31


×
105.12.31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60,447
141,491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及八) 4
300,734
Ξ
224,309
ومه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3,647 2,262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七)及八) 29,958
29,980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及八) 101,337 70,052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七)及八) 169,810
71,400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净額(附註六(三)及七) 745 3,226 2150 應付票據 20,508
22,017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99,644 168,086 2170 應付帳款 118,677

114,747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69 1,125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3,739
$\mathcal{C}$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及七) 1,882 1,933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 $\mathbf{c}$
43,763
$\sim$
46,104
1220 本期所得税資產 2,087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3,188
7,289
130x 存货(附註六(四)) 298,215 395,667 $\tilde{a}$ 流動負債合計 32
690,377
$^{24}$
515,909
1410 预付款项 5,580 9,446 25xx 非流動負債: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及八) 76,596 88,418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七)及八) $\overline{16}$
330,330
$\approx$
373,868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2,353 i, 1,898 2570
$\pmb{\mathfrak{r}}$
逃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九)) 229
ï
流動資產合計 850,615 $\overline{11}$ 885,691 2640
$\frac{1}{2}$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六(八) 26,441
26,109
15x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負債合計 $\overline{1}$
357,000
$\mathbf{r}$
399,977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五)) 235 235 2xxx 負債總計 49
1,047,377
$\overline{43}$
915,88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及八) 1,191,575 $\frac{8}{3}$ 1,206,869 31xx
57
權益(附註六(九))及(十)):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九)) 10,825 11,900 3100 股本
975,000
$\frac{48}{5}$
975,000
1915 預付設備款 548 16,116 3200 資本公積 $\cdot$
10,438
10,438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三)) 3.130 $\cdot$ 2,525 3300 保留盈餘: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06,313 $\frac{5}{2}$ 1,237,645 3310
59
法定盈餘公積 13,511
16,956
3350 未分配盈餘 77,010
138,648
$\overline{\phantom{0}}$
90,521
$^{\circ}$
155,604
3xxx 權益總計 $\overline{51}$
1,075,959
57
1,141,042
1888 資產總計 \$2.056,928 2,123,336 $2-3xxx$
$\frac{100}{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2,123,336
$\frac{8}{3}$
\$2,056,928

$\hat{\mathcal{L}}$

Elet

四四

會計主管:邱明垣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
$\frac{96}{6}$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二)及七) 1,401,695
\$.
100 1,380,466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六)、(八)、(十三)、七及十
$=$ ) 1,202,575 86 1,252,372 91
5900 營業毛利 199,120 14 128,094 9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六)、(八)、(十三)、七及十
二):
6100 推銷費用 50,744 4 53,503 4
6200 管理費用 32,819 $\overline{2}$ 30,227 $\overline{2}$
營業費用合計 83,563 6 83,730 6
6900 營業淨利 115,557 8 44,364 $\overline{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三)及(十四)):
7010 其他收入 3,233 4,484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401) 2,491
7050 財務成本 (15,300) (1) (16,712)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4, 468) (1) (9, 737) (1)
80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01,089 7 34,627 $\overline{2}$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九)) 1,051 179
本期淨利 100,038 7 34,448 $\mathbf{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八)):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705) 298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705) $\blacksquare$ 29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
94,333
7 34,746 $\overline{2}$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一)) \$ 1.03 0.34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一)) \$ 1.02 0.34

會計主管:邱明垣

董事長:劉春興

Щ
$\overline{\mathbf{1}}$
$+$
Ŵ
$\frac{1}{1}$
$\frac{1}{2}$
Ö

42
五年及
$\overline{\bigcap}$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留盈餘
普通股 法定盈 權益總額
,020,000
∣↔
137,375 37,375 157,375
13,511
(81,600)
34,448 34,448 34,448
298 298 298
34,746 34,746 34,746
(45,000) 10,438 ı (34, 562)
975,000 10,438 13,511 77,010 90,521 1,075,959
3,445
(29,250) (29, 250)
100,038 100,038 100,038
(5,705) (5,705) (5,705)
94,333 94,333 94,333
975,000
မာ
10,438 16,956 138,648 155,604 1,141,042
$\frac{1}{2}$
資本公積 餘公積 (81,600)
(13, 511)
(3,445)
未分配盈餘
分別為3,192千元及1,093千元、員工酬勞分別為2,128千元及729千元,已分別於各該期間之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81, 600)
(29,250)

會計主管:邱明垣 经理人:劉春興
經理人:劉春興 电众
建议

$E$

董事長:劉春興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調整項目: \$
101,089
34,627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74,703 70,025
備抵減損提列數 321 321
276 93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15,300 16,71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1,756) (2,279)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數 12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43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89,289 84,8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1, 385) 208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 (31, 285) 35,115
應收帳款(含長期應收款) 2,481 37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31, 834) 45,070
其他應收款 956 (564)
存貨 51 32
預付款項 97,452 24,594
其他流動資產 3,866 (4, 85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455) (1,261)
39,847 98,70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1,509 (86)
其他應付款 (3,930) 22,115
其他流動負債 7,280 (7,268)
淨確定福利負債 4,101 (84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037)
2,923
(8,046)
5,87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42,770 104,583
調整項目合計 132,059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33,148 189,455
224,082
收取之利息 1,756 2,279
支付之利息 (15, 648) (16,348)
支付之所得稅 (1,794) (48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17,462 209,52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3,205) (63, 399)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926) 1,112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減少 11,822 31,780
預付設備款增加 (5,650) (52,07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7,959) (82, 58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338,714 664,295
短期借款減少 (415, 139) (583, 884)
舉借長期借款 568,188 60,000
償還長期借款 (623,060) (149, 810)
發放現金股利 (29,250) (81,600)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34, 56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0, 547) (125, 56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18,956 1,38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1,491 140,11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60,447
s
141,491

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三日依公司法之規定設 立。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各類鋼線及鋼棒等之製造加工及買賣等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十七日於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〇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前發布,並 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前述將於民國一〇 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但本公司尚未採用之理事會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 釋彙列如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2014年1月1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財務報 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第十五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一〇七年一月 一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2018年1月1日 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 2018年1月1日 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2017年1月1日 資產之認列: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 2018年1月1日 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 約」)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 2018年1月1日 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4.5.2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
2016.4.12 客户合約之收入」 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
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
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
: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
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overline{2013.11.1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正 2014.7.24 金融工具 如下: • 分類及衡量: 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

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 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 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指益。

• 減損: 新預期捐失模式取代現行已 發生捐失模式。

•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 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 ,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 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 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財務 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管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 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為表達貨幣。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 單位。

(三)外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 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 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 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 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 列為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若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財務 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仍應列為流動負債。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本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列 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 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依持有之目的分為下列各類: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 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者。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 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易 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 之成本衡量。股票股利僅註記投資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按加權 平均法計算。

(3) 應收款

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產。原 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 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 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4)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滅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之金融資產減 捐捐失及迴升係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間之差 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為 捐益,並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為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係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 支出,其中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 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但因產能較低或設備閒置導致之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實際產量若高於正常產能,應以實際產量分攤固定 製造費用。成本係採月加權平均法計算。

存貨之後續衡量則依存貨之各類別逐項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淨變現價 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 計算基礎。存貨之成本超過淨變現價值時,應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將該 沖減之金額認列為銷貨成本。若後續期間淨變現價值增加,則於原沖減金額之範圍內 ,迴轉存貨淨變現價值增加數,並認列為當期銷貨成本之減少。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為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3.3f$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築 一年至三十六年
機器設備 一年至十五年
其他設備 一年至三十六年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九)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 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 減捐捐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 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 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 後之帳面金額。

(十)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十一)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認列為 「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列 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 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採 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二)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或提供加工服務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 量折扣後,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 為已簽訂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 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 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 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交貨 ,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風險及報酬則 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十三)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書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書之退職福利計書為確定福利計書。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書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 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方 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 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 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書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惟本公司得選擇將該等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 之金額轉入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若採用轉入其他權益者,後續期間不得重分類至 損益或轉入保留盈餘,應於未來期間一致採用。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認列於保留盈餘。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四)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予以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五)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每股盈 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潛在稀 釋普通股係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

(十六)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司內 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 期由本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 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 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本財務報告未有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而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為存貨之續後衡量。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 正常捐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 續後衡量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 重大變動。存貨續後衡量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S 62 50
活期存款 56,990 58,053
外幣存款 80,395 57,765
定期存款 23,000 25,623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S 160,447 141,491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五)。 (二)金融資產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เบร
_____
.
4.31
104.12.31
.
.,
Œ. æ
ъD.
J. $\sim$ $\sim$ $\sim$
2.262

$\overline{AB}$

$1011222$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2.敏感度分析一證券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變) ,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其他綜合 其他綜合
報導
- 日
損益稅後 損益稅後
證券價格
稅後損益
稅後損益
上漲1% - 30 $\blacksquare$ 19
下跌1% $\blacksquare$
۱Đ
(30) $\blacksquare$ (19)

3.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105.12.31 104.12.31
備償戶定期存款 \$
46,750
49,468
備償戶活期存款 20,846 29,950
附買回公司債 9,000 9,000
S
76,596
88,418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本公司應收款項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101,337 70,052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 745 3,226
應收帳款 200,083 168,315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69 1,125
其他應收款 1,882 1,933
長期應收款 11,885 12,292
減:備抵減損 12,324 12,521
S 303,777 244,422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款項均未貼現,惟其中分別 計54,575千元及32,225千元提供作為借款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部份款項因收款期間超 過一年故轉列長期應收款,且經本公司依據長借利率作為參考,以1.930%及2.1820% 之折現評估未來現金流量已有明顯減損並提列備抵減損11,885千元及12,292千元。

本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4.12.31
35,321 21,588
18
35,342 21,606
105.12.31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及長期應收款備抵減損變動表如下: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105年1月1日餘額 S 12,521 $\overline{\phantom{0}}$ 12,521
認列之減損損失 276 $\blacksquare$ 276
本年度因收回而迴轉減損損失 (473) (473)
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12,324 $\sim$ 12,324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104年1月1日餘額 12,828 12,828
認列之減損損失 93 93.
本年度因收回而迴轉減損損失 (400) (400)
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12,521 - 12,521

(四)存

本公司之存貨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
133,006
258,758
在製
14,056 13,993

成品
89,499 97,364
商品存貨 69 479
在途存貨 61,585 25,073
298,215 395,667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除由正常銷貨將存貨轉列營業成本以外,另 以其他直接列入營業成本之費損(利益)總額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存貨損失提列(迴轉)淨額 (4,500) 2,000
閒置產能損失 6,575 4,876
存貨盤損(盈)淨額 71 (105)
下腳收入 (2,818) (2, 563)

S (672) 4,208

(五)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比例% 投資成本
105年12月31日
股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穎想科技 ٠ S 27

461 230
488 235


比例%
投資成本
104年12月31日
股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穎想科技 - S 27

- 461 230
488 235

本公司按股權淨值低於投資成本部份提列減損,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經 評估無需增列減損損失。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認列減損損失253 千元。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及建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本: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S 672,106 359,976 477,047 70,311 22,393 1,601,833

1,875 10,152 6,704 19,905 38,636

(601) (13,215) (1,667) (15, 483)
重分類 11,430 26,365 1,345 (18, 367) 20,773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672,106 372,680 500,349 76,693 23,931 1,645,759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S 672,106 368,544 408,480 111,254 5,503 1,565,887

2,959 19,035 6,890 32.661 61,545

(11, 527) (17, 134) (48, 718) (77, 379)
重分類 66,666 885 (15, 771) 51,780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672,106 359,976 477,047 70,311 22,393 1,601,833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224,839 142,206 27,919 394,964
本年度折舊 16,132 50,189 8,382 74,703

(601) (13,215) (1,667) (15, 483)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240,370 179,180 34,634 454,184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220,226 114,683 67,409 402,318
本年度折舊 16,140 44,657 9,228 70,025

(11, 527) (17, 134) (48, 718) (77, 379)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224,839 142,206 27,919 394,964
帳面價值:
民國105年12月31日 S 672,106 132,310 321,169 42,059 23,931 1,191,575
民國104年12月31日 s 672,106 135,137 334,841 42,392 22,393 1,206,869
民國104年1月1日 s 672,106 148,318 293,797 43,845 5,503 1,163,569

1.減損損失

本公司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估計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部份予以提列。民 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認列之累計減損皆為 6,065千元。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經評估無需增列減損損失,用於估計使用 價值之折現率分別為4.20%及4.77%。

2.擔 保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 明細,請詳附註八。

(七)長短期借款

本公司長短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短期借款

105.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信用狀借款 NTD $1.86 - 3.245$ 106 114,309
\$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23 - 1.95$ 106 110,000

224,309
S
104.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信用狀借款 NTD 1.2439~2.6716 105 \$
189,734
擔保銀行借款 NTD $0.54 - 2.17$ 105 111,000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尚未動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 別為600,532千元及437,325千元。

2.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105.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公司 1.52 \$
3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20

29,980
104.12.31
保證或承兌機構 利率區間(%)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公司 1.61 \$
3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42

29,958

3.長期借款

105.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72 - 2.14$ $106 - 110$ 445,268
S

\$
71,400
非流動 373,868

445,268
S
10 1.L/20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93 - 2.434$ $105 - 108$ \$
500,140
169,810
非流動 330,330
500,140

$1041231$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尚未動用之長期借款額度分 別為0千元及27,722千元。

有關本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五)。 4.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5.借款合約之承諾事項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與第一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安 泰商業銀行及台中商業銀行另外簽訂借新還舊聯合授信合約,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聯合授信借款金額為529,750千元。依合約規定,於未發生或存續違約情 事之前提下,借款人得於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二年之日後三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管 理銀行轉知各聯合授信銀行,並於取得各聯合授信銀行之同意後,展延授信期限二 年,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取得全數聯合授信銀行同意並展延二年 ,到期日自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延長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其 中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 (1)債務人承諾於本授信案存續期間未全數清償前應維持下列財務比率與限制規定, 並每半年審閱一次:

A.流動比率:不得低於100%。

  • B.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30%。
  • C.利息保障倍數:不得低於2倍。
  • D.有形淨值:即淨值扣除無形資產之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玖億元。 前項各項財務比率與規定,係以各該年度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為準。

(2)債務人承諾未經授信銀行團多數決議之書面同意前,不得有下列任一行為;

A.公司合併(但債務人為存續公司且對債務人之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者,不在此 限)。

B.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之事項。

上述聯合授信借款本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提前全數清償。

(八)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71.927 64,340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45.818) (37, 899)
淨確定福利負債 26,109 26,441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書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原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辦法 , 規定, 基金之運用, 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 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 額計45.818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 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 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64,340 61,967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2,253 2,497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5.334 (124)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S 71,927 64,340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ddot{\cdot}$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S 37,899 27,182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670 583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371) 174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7,620 9,960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45,818 37,899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4年度
1,263
651
1,914
104年度
1,478
41
395
1,914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8,538) (8,240)
本期認列 5,705 (298)
12月31日累積餘額 (2,833) (8,538)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報導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5.12.31 104.12.31
折現率 $1.125\%$ $1.625 \%$
未來薪資增加 $1.000\%$ $1.0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書之提撥 金額為6,000千元。

確定福利計書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3.43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增加(減少)
105年12月31日 增加0.25% 減少0.25%
折現率(變動0.25%)
\$ (1,774) 1,841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1,801 (1,745)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1,696) 1,762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0.25%) 1,734 (1,678)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書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書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 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2,563千元及2,620千元。

(九)所得稅

1.所得税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205 4,226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846 (4,047)
所得税費用 1,051 179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均無認列於權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所 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稅前淨利 101,089 34,627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7,185
5,887
依稅法調整數 18 (3)
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6,800) (8,981)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 (9, 557) (950)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205 4,226

1,051 179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bullet$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5.12.31 104.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blacksquare$
9,708
課稅損失 - 7,095
$\blacksquare$ 16,803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變動如下:

存貨跌價 退

虧損扣抵
備抵減損
民國105年1月1日 11.900 $\overline{\phantom{0}}$ ۰ - (229) 11,671
貸(借)記損益表 (8,988) 2,635 3,593 1,507 407 (846)
民國105年12月31日 2,912 2.635 3,593 1,507 178 10,825
民國104年1月1日 8.500 $\cdot$ $\overline{\phantom{a}}$ (876) 7,624
貸記損益表 3,400 647 4,047
民國104年12月31日 11,900 $\overline{\phantom{0}}$ (229) 11,671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三年度。

  1.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5.12.31 104.12.31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٠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138,648 77,010
138,648 77,010
105.12.31 104.12.31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3,209 1,590

本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民國一〇六年度對一〇五年度盈餘分 配之税額扣抵比率預計為2.36%;民國一〇五年度對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 抵比率實際為6.92%。

自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獲配之股利淨額或 盈餘,其可扣抵稅額修正為原扣抵稅額之半數。另外因股東所獲配股利淨額或盈餘 淨額之可扣抵稅額中屬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實際繳納之稅額,亦得以該稅額 之半數抵繳其扣繳之稅額。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股本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2,9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290,000千股。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均為97,500千股。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股數調節 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97,500 102,000
庫藏股註銷(註) $\blacksquare$ (4,500)
12月31日期末餘額 97,500 97,500

註:註銷庫藏股情形,請詳附註六(十)4.。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5.12.31 104.12.31
庫藏股票交易 ,438
íΛ
.438
-0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10%。

3.保留盈餘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每年決算 如有獲利,依法繳納稅捐,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 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 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 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 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 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 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惟應分配股東之股息紅利(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之總和)經 計算後,如每股少於0.2元時得不予分配。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10%為法定 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之部分為限。

$(2)$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三日及一〇四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 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04年度 103年度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每股股利
元)
每股股利
「元」

0.30 29,250 0.80 81,600

4.庫 藏 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4,500千股,民國 一〇四年八月至九月間本公司因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 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之庫藏股共計4,500千股。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 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三十日為計算基礎,本公司可買回本公司股數最 高上限為10,200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限額為76,538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4,500千股,並以 民國一〇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為基準日,減少股本45,000千元及貸計資本公積10,438 千元,於民國一〇四年十月十九日,相關註銷之變更程序業已完成。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益。

(十一)每股盈餘

本公司計算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基本每股盈餘

105年度 104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100,038 34,44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97,500 100,602
基本每股盈餘(元) Х 1.03 0.34
2.稀釋每股盈餘
105年度 104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S 100,038 34,44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97,500 100,602
具稀释作用之潜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274 18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97,774 100,790
稀釋每股盈餘(元) S 1.02 0.34
(十二)收
$\lambda$
105年度 104年度
商品銷售 $\mathbf S$ 1,351,072 1,324,614
加工收入 50,623 55,852
1,401,695 1,380,466

(十三)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2%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3%為董監事 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 放時,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128千元及729千 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192千元及1,093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 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定之員 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 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 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與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財務報告估 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四)誉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收入 \$
1,756
2,279

1,477 2,205
S
3,233
4,484
2.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度 104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2,186)
2,435

(215) 56
S
(2, 401)
2,491
3.財務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費用 S
15,300
16,712

(十五)金融工具

  • 1.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 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 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流動性風險一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年以内 $1 - 2 + 1$ $2 - 5 +$ 超過5年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信用狀銀行借款 \$ 114,309 115,357 115,357
擔保銀行借款 110,000 110,123 110,123
應付短期票券 29,980 30,000 30,00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71,400 72,265 72,265
長期擔保銀行借款 373,868 399,708 7.935 81,880 309,894
應付票據 22,017 22,017 22,017
應付帳款 114,747 114,747 114,747
其他應付款 17,689 17,689 17,689
S. 854,010 881,906 490,133 81,880 309,894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信用狀銀行借款 \$ 189,734 190,859 190,859
擔保銀行借款 111,000 112,809 112,809
應付短期票券 29,958 30,000 30,00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169,810 170,847 170,847
長期擔保銀行借款 330,330 346,044 8,491 321,674 15,879
應付票據 20,508 20,508 20,508
應付帳款 118,677 118,677 118,677
其他應付款 25,006 25,006 25,006
S 995,023 1,014,750 677,197 321,674 15,879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sim$
貨幣性項目

\$ 5,562 32.250 179,367
人民幣 \$ 7,200 4.618 33,25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 2,491 32.250 80,344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 4,161 32.825 136,577

人民
\$ 7,725 4.995 38,58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 4,735 32.825 155,438

\$ 50,764 0.273 13,843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 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兒換損益。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 幣相對於美金、人民幣及日幣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6,614千元及294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捐益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本公司功能性貨幣 之金額之匯率資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新台幣 (2,186) $\sim$ 2,435 $\blacksquare$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人員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人員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〇 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或增加6.696千元及8.009千元,主因係本公 司之變動利率借款所致。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 ,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活 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 值資訊)列示如下:

105.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
金融資產
$\mathbf{s}$
3,647
3,647 3,64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35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160,447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及長
期應收款(含關係人
303,777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76,596

540,820

544,702
ς
3,647 3,64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24,309
應付短期票券 29,980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36,764
其他應付款 17,689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
期長期負債)
445,268

854,010
S
104.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 \$
2,262
2,262 2,262
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35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141,491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 244,422
、其他應收款及長
期應收款(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88,418

474,331

476,828 2,262 2,26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00,734
應付短期票券 29,958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39,185
其他應付款 25,006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 500,140
期長期負債)

995,023
S

$0.1100$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一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為開放型基金,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 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十六)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則由董事長負責發 展及控管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人員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 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 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 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契約義務而產生損失之風險,當金融商品具獲 利性時,信用風險亦相對增加。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對象限定為信用良好 之往來銀行,預期對方不會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受信用風險影 響,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評估對象。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雖未 顯著集中於少數交易對象,但交易對象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 濟特質,使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用 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交易對象未顯著集中,但應收票據及帳款 交易對象集中三家客戶,占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及帳 款淨額(含關係人)分別為19%及26%。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流動資產大於流動負債,故營運資金尚屬充足,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 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另外,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為600,532千元及437,325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市場利率或匯率變動,而使本公司因從事相關交易而遭受之可能 指失。為管理匯率風險,本公司將持有之外幣淨部位維持於一定限額內。

本公司之外幣債權一應收帳款受匯率波動之影響,惟佔公司整體比例不重大, 故匯率變動對其影響亦維持於一定範圍內。

(十七)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 。董事會控管資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5.12.31 104.12.31
負債總額 \$
915,886
1,047,377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160,447 141,491
淨負債 755,439 905,886
權益總額 1,141,042 1,075,959
負債資本比率 66 % 84 %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無任何子公司。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лт
Æ
\$

74
IZ 136

其他關係人

銷售予關係人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對象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限均為月結 30至90天。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備抵減損。

2.進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其他關係人

105年度 104年度 69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為進貨開立30天到期之票據支付,一般廠商除開立信用狀外,餘付款條件 與關係人並無顯著不同。

3.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745 3,226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169 1,125
其他應收款 其他關係人 $\blacksquare$
914 4,363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1,444 8,903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抵管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抵質押擔保標的 105.12.31 104.12.31
銀行存款及附買回公司債( 短期借款、應付短期 \$
76,596
88,418
帳列其他金融資產一流
動)
票券及長期借款
應收票據 短期借款 54,575 32,22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長期借款 797,814 930,457

928,985 1,051,10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為購買原料及機器設備已開出尚未 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分別為26,971千元及22,813千元。
  • (二)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為購買原料及貸款額度所開立之保 證票據均為549,00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本者
屬於營業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81,521 22,708 104,229 74,121 19,968 94,089
勞健保費用 7,456 1,403 8,859 7,864 1,364 9,228
退休金費用 3,209 937 4,146 3,576 958 4,534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7,992 7,257 15,249 7,431 4,830 12,261
折舊費用 74,189 514 74,703 69,563 462 70,025
攤銷費用 177 144 321 177 144 321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員工人數分別為185人及183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五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千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基金一柏瑞中國平衡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流動
1,032 $\frac{0}{6}$ 1,032
本公司 基金一匯豐中國科技精選基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流動
4 1.061 $\frac{0}{2}$ 1,061
本公司 基金一第一金全球機器人及
自動化產業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流動
100 1,054 $\frac{0}{0}$ 1,054
本公司 基金一匯豐亞太多元資產入
息平衡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流動
50 500 $\frac{0}{6}$ 500
本公司 股票一穎想科技(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非流動
10 5 $\frac{0}{0}$
本公司 股票一商杰(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一非流動
51 230 $\frac{0}{0}$ 230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主要從事鋼線及鋼棒之製造加工,其產品最終用涂類似,且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 部門,其部門損益、部門資產及部門負債資訊與財務報表一致,請詳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 益表。

本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流動資 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05年度 104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922,691
899,844
159,092 133,758
319,912 346,864
1,401,695 1,380,466
105.12.31 104.12.31
非流動資產:
\$
1,192,517
1,223,700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之非流動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均無銷貨收入占綜合損益表上之收入金額10%以 上之客戶。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現 零用金及外幣現金 62
銀行存款 活期存款 56,990
外幣存款(美金2,493千元, @32.250) 80,395
定期存款(期間105.01.02~106.09.14,利率1.01%~1.125%) 23,000

160,385
160,44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信
用風險變
慣値變動
利率
金融工具名稱 槁 歌 位數 面值
平平
總額 (96)


柏瑞中國平衡基
匯豐中國科技精選基金 軽得成本
1,101
1,123
1,000
平 公允價值
「(元)
「(元)
「294.887
1,23 303.150
1,000 10.540
500 9.990

一金全球機器人及自動化產業基
$\begin{bmatrix}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end{bmatrix}$

1亞太多元資產入息平衡基

$\begin{array}{r} 1,101 \ 1,123 \ 1,000 \ \hline 500 \ \hline 3,724 \ \hline \end{array}$
1,032
1,054
1,054
500
500
5,647
$\cdot \Vert$

應收票據淨額(含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Þ



係 人:
磯鑫工業 $\mathbf S$ 745
非關係人:
A公司 18,035
B公司 $^{\prime\prime}$ 16,336
C公司 $\eta$ 11,868
D公司 $^{\prime\prime}$ 8,357
E公司 $^{\prime\prime}$ 6,199
其他(個別金額均未超過各科目餘額5%者) $^{\prime\prime}$ 40,542

101,337

\$ 102,082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Þ

係 人:
磯鑫工業 \$ 169
非關係人:
A公司 16,671
B公司 $\boldsymbol{\mathit{H}}$ 13,547
C公司 $\boldsymbol{\eta}$ 11,204
D公司 $\prime\prime$ 10,349
其他(個別金額均未超過各科目餘額5%者) $^{\prime\prime}$ 148,312
200,083
減:備抵壞帳 439

199,644

199,813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 .
ш

$\sim 10^{-10}$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淨變現價值

\$ 133,026 133,006 市價採淨變現價值


$\frac{1}{10}$
14,072 14,056 $^{\prime\prime}$
製成品 104,736 89,499 $^{\prime\prime}$
商品存貨 246 69 $^{\prime\prime}$
在途存貨 61,635 61,585 $^{\prime\prime}$

313,715 298,215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5,500
298,215

預付款項明細表

預付費用 Φ 2,844
用品盤存 1,969
預付貨款 767
5,580

$\mathcal{A}$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活期存款 備償存款 D 20,846
定期存款 備償存款定期存款(期間105.03.12~106.12.09,
利率0.40%~3.5%)
台幣13,500千元 13,500
人民幣7,200千元, @4.6180 33,250
附買回公司債 質押之附買回公司債(期間105.11.18~106.01.17
,利率0.35%)
9,000
76,596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审广
ブゾヘ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

$\sim$ 47 $\sim$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附註六(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請詳附註六(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請詳附註六(六)。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存出保證金 \$ 2,736
未攤銷費用 394
長期應收款 11,885
備抵減損 (11, 885)
3,130

短期借款明細表

借款種類
期末餘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96)
融資額度

或擔保

擔保借款 永豐銀行 \$
30,000
一年以內 1.6913 30,000 註二
大眾銀行 50,000 一年以内 1.95 50,000 註二
渣打銀行 30,000 一年以内 1.23 60,000 註二

110,000
信用狀借款 第一銀行 31,237 一年以内 3.245 330,000 註一
台中銀行 13,468 一年以內 2.19~2.7555 30,000 註二
台灣企銀 7,485 一年以內 $2.1 - 2.25$ 40,000 註二
安泰銀行 4,181 一年以內 2.019 30,000 $\overline{\phantom{0}}$
華南銀行 6,795 一年以內 1.8987~2.4241 45,000 註二
星展銀行 14,959 一年以內 $1.86 - 2.66$ 60,000 註二
上海銀行 一年以内 30,000
華泰銀行 7,273 一年以内 $2.1 - 2.12$ 40,000 $\qquad \qquad -$
新光銀行 7,814 一年以內 1.95 35,000 註二
合作金庫 18,549 一年以內 2.095 40,000 $\qquad \qquad -$
台新銀行 2,548 一年以内 3.15 100,000 註二

114,309

224,309
S

註一:係應收票據及受限制銀行存款。

註二:係受限制銀行存款。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註一:係以附買回公司債擔保。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n
非關係人:
A公司 \$ 1,463
B公司 $^{\prime\prime}$ 1,258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prime\prime}$ 19,296
S 22,017

應付帳款明細表



$\pmb{\mathcal{Z}}$
Đ
非關係人:
A公司 \$ 97,271
B公司 11 14,670
其他(個別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者) $^{\prime\prime}$ 2,806
114,747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應付薪資及獎金 \$ $\overline{22,198}$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5,320
應付佣金 3,017
應付運費 2,770

12,799
46,104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3,935
應納稅額 2,449

905
7,289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第一商業銀行
借款金額
418,188
$\overline{\mathbb{S}}$
契約期限
$105.6.27-$
110.6.27


$(\%)$
2.14
抵押或擔保
土地、房屋及建築
備註
華南銀行 840 $103.02.21$ ~
106.02.21
2.08 機器設備
上海銀行 26,240 $103.06.12\sim$
108.04.15
1.72 受限制銀行存款
445,268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71,400
373,868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數量(千公斤)
$\overline{10,703}$ $\overline{\$}$ 308,559
32,786 1,032,360
310 10,153
銷貨收入淨額 43,799 1,351,072
加工收入 9,823 50,623
營業收入淨額 $53,622$ \$ 1,401,695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自製產品銷貨成本:
直接原料
期初盤存(含在途存貨25,256千元) \$
286,575
加:本期進料 816,763
減:期末盤存(含在途存貨61,635千元) 194,661
存貨盤虧 206
直接原料小計 908,471
直接人工 67,137
製造費用 212,823
製造成本 1,188,431
加:期初在製品盤存 14,020
減:期末在製品盤存 14,072
製成品成本 1,188,379
加:期初製成品盤存 114,402
存貨盤盈 154
減:期末製成品盤存 104,736
轉列費用 238
自製產品銷貨成本合計 1,197,961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期初盤存 670
加:本期進貨 4,882
減:期末存貨 246
存貨盤虧 19
轉列費用 $\mathbf 1$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合計 5,286
銷貨成本合計 1,203,247
閒置產能損失
下腳收入
6,575
(2,818)
備抵存貨迴升利益 (4,500)
存貨盤損淨額 71
營業成本總計 \$ 1,202,575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27,487
8,866
薪資支出 7,884
6,507
50,744

管理費用明細表

薪資支出 Φ 14,824
董監事酬勞 3,192
勞務費 2,205

2,037
手續費 1,509
其他費用 9,052
32,819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台省財證字第 號 1060030 (1) 尹元聖 員 姓 名: (2) 陳雅琳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1) 台省會證字第四四八四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43633504 會員證書字號: (2) 台省會證字第三二四四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志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度 (自民國一○五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