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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ny Power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0, 2026
52556_rns_2026-04-20_b1fd4be8-516c-49df-bac9-706f62387482.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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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7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網址:https://www.entrust.com.tw/entrust/index.do證券代號:6412
※股務營業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下午4:30止
(週休二日制)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含在辦理股權業務之其他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條約約定之保存期限保存;當事人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依法本股務代理部。

國內
部資已付
台北邮局許可證台北字第1900號
國內部開
(未書寫之權利提款號者,應按行法交付部資)
部國內監管條件,應作行法交付部資
中華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號碼須字第0001號
加冕公司承印 電話:(02)2591-6668
股東 台啓
股東
[股東#服務]
股東人將以利用業務公司「股東#服務平台」申請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替代成本,亦可透過手機APP申請股東開戶及基本資料庫更正服務事務。
1.集保公司部在:https://stockservices.tdc.gov.tw
2.申請營區:(1)泰入「集保#手掌握」APP,(2)「證券旁下單APP」,(3)招付「股東#服務」完成註冊及同意。

集保結算所「股東#服務·電子投票平台」網址: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28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二段69號
(本公司會議室)
※請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被驗※
股東戶號:
股東或代
理人姓名
持有股數:
親簽
名
名
核章
表达書
一、品类化
者(須由委託人核自填寫,不得以至
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由原本公司115年5月26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放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指意見,下列議案未有違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佔承認案。
-
☐承認2. ☐反對3. ☐棄權
-
擅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討論案。
-
☐警戒2. ☐反對3. ☐棄權
-
擅訂本公司「從事討生保菌品交易處理程序」討論案。
-
☐警戒2. ☐反對3. ☐棄權
-
擅訂本公司章程討論案。
-
☐警戒2. ☐反對3. ☐棄權
-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過業票止限制討論案。
-
☐警戒2. ☐反對3.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向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向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持分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條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納,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效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28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印鑑卡
本股東凡領取股利,將認過戶及當權益交等事宜即日起無以下列印鑑為爲。
| 戶名 | 未成年股東之 法定代理人 | 國籍/ 註冊地 | 留存 印鑑 | ||||||
|---|---|---|---|---|---|---|---|---|---|
| 出生 日期 | 身分證或證券 事業統一編號 | 電話 | |||||||
| 戶籍 地址 | |||||||||
| 通訊 地址 | 戶號 | ||||||||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 --- | --- | --- | |||||||
| 持有股數 | |||||||||
| 姓名或名稱 | |||||||||
| 股東人 | |||||||||
| 戶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
| 住址 |
※說明事項※
一、當股東請附上身分證正反兩影印本
已份,以免影響當股東權益。(未
附身分證影本者,印鑑卡無效,且
印鑑卡恕不退還)
二、未成年股東應如至法定代理人印鑑
及身分證影本正反兩一份【除(將)
合封證(三)第五四一六六號品規定
未成年股東印鑑卡須加蓋父母雙方
印鑑
三、「96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式國民
身分證,停止使用舊式國民身分證
」當股東如欲辦理各項作業,
請提供新式國民身分證為待。
28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屆同意本人本年度整以後年度分配之現金股利(扣除部資及匯費等相關費用後)依下列方式領取之,以後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戶以致退匯,本人願負擔各項有關匯款及退匯之費用。
| 股東戶號 | 股東戶名 | ||||||
|---|---|---|---|---|---|---|---|
| 原登記銀行帳號 | 原 留 印 鑑 | ||||||
| 新登記 |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
| ☐不同意劃撥銀行帳戶,改為郵寄支票。 ☐不郵寄,現場親領。 |
※說明事項※
- 股東如同意以匯款方式請填寫本人銀行(郵局)帳號並蓋妥
原留印鑑,於115年5月26日前寄回。 - 原登記資料無效者,本登記表無須寄回。
- 不採用匯款方式者,本公司將退依當股東原留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 郵寄領取支票者,現金股利金額在50元(含)以下者,本公司將另寄領取通知書,並請親自領取或郵寄。
105017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人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

總經:
等非人:
姓名: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出席簽到卡均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親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五、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七、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八、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者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九、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十、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指派書
茲指派
書
為本法人股東代表,授權出席貴公司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股東常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此致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蓋章):
中華民國115年 月 日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時登(受理股東報到時間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假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二段69號(本公司會議室)目開115年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 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 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討論案。2. 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討論案。3. 修訂本公司章程討論案。4.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就業禁止限制討論案。(四)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盈餘分派案內容:股東現金股利1,482,845,766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7元,親訂除息基準日為115年6月15日,預計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15年7月8日。
三、本次討論董事及其代表人就業禁止之解除,是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1及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親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次董事及其代表人就業禁止之限制,有關董事及其代表人兼任內容,將於股東會決議本案時補充之。
四、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5年3月28日起至115年5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及主要內容,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s://mops.twse.com.tw),路徑: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
五、除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特函送達,並隨附股東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用紙,至希 查照撥冗出席。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辦理報到即可(親自出席者免再寄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後全部摺疊寄回,並請於開會五日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後經該部於出席簽到卡內加蓋登記章後仍寄交 貴股東或 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股東會。
六、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4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券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證券網站(網址:https://free.sfi.org.tw)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5年4月25日至115年5月23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操作之(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八、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參加股東會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十、敬請 查照辦理為荷。
此致
貴股東
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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