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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Aug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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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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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于2017 年8 月28 日(周一)下午14: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7 年8 月10 日公司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8 月28 日(周一)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8 月27 日(周日)-2017 年8 月28 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 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 月27 日下午15:00 至2017 年8 月28 日下 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 号中航中心31 楼01 单元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
-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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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 年8 月21 日(周一)
-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 年8 月21 日(周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 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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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
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雷利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5180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 附件1 。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部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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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 号中航中心31 楼3101-3102
邮 编:518031
-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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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
“威华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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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提案编码 | 议案内容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说明:
-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
-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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