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2, 2021

54292_rns_2021-04-22_df0460e8-b262-42ef-b2bb-b7f63e07134a.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 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十四项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八)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九)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十)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等十八议 案。

(十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及《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十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 《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 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管理 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运行稳健;公司财务 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未发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部分子公 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因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导致公司对该等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变更为对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的关联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五)核查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 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向5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限制性股 票,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授予条件。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 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