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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6
Jun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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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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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6 月13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李建华先生 于2016 年6 月8 日和2016 年6 月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 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75万股和1,375万股(以下合称“本次减持”), 合计减持数量为2,45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928%。本次减持后,李建华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475,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5326%,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李建华 | 大宗交易 | 2016.6.8 | 11.16 | 1,075 | 2.1907 |
| 大宗交易 | 2016.6.13 | 10.70 | 1,375 | 2.8021 | |
| 合计 | - | - | 2,450 | 4.9928 |
2、除本次披露的减持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李晓奇女士于2015 年6 月18 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未发生减持公司 股份的行为。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建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39,975,200 | 28.5254 | 115,475,200 | 23.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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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987,600 | 14.2627 | 45,487,600 | 9.2699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987,600 | 14.2627 | 69,987,600 | 14.262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李建华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控股股东李建华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
1、李建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截至2011年5月23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李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奇女士于2014年7月2日作出承诺:任意 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如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及其他股东依法做出赔偿。
截止到本公告日,该项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3、李建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李建华先生已于2015年7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 承诺。
(四)本次减持完成后,李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475,2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3.532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公司将督促李建华先生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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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李建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2016年6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6-067)。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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