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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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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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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 将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 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13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727,989股募集配套 资金,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61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9,999,996.29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471,500.30元和其他发行费 用5,528,499.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999,99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20年3月2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亚会A验字(2020)000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556,955.1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00,447,197.94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806,250.84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59,65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 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和国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及孙公司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阿坝州 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金川信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2020 年 4 月 8 日和 4 月 13 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国 海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
| 深圳盛新锂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万象支行 |
743273327397 | 263,722.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后海支行 |
338130100100116724 | 807,235.77 | |
| 四川盛屯锂业有 限公司 |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阳分行 |
5003350500012 |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青羊支行 |
431210100100095922 | 59,259.04 | |
| 金川奥伊诺矿业 有限公司 |
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 有限公司金川信用社 |
86520120000024895 | 26,033.13 |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实施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6,000.00 | 66,000.00 | 66,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5.70 | 3,255.7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60,044.7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是否已变更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投 | 项目达到预 | 项目可行性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年度投入 | 本年度实现 | 是否达到 | |||||
| 项目(含部 | 计投入金额 | 资进度 | 定可使用状 | 是否发生重 | ||||||
| 投向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金额 | 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
| 分变更) | (2) | (3)=(2)/(1) | 态日期 |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业隆沟锂辉石矿采选尾工 | 否 | 32,000.00 | 32,000.00 |
3,255.70 |
26,052.93 |
81.42% |
2021年12月 | -2,863.38 | 不适用 | 否 |
| 程项目 | ||||||||||
| 否 | 32,800.00 | 32,800.00 |
0 |
32,791.79 |
99.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
| 否 | 1,200.00 | 1,200.00 |
0 |
1,2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6,000.00 | 66,000.00 |
3,255.70 |
60,044.72 |
90.98% |
-2,863.38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 奥伊诺矿业受上年度进度不及预期的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开采建设相关工作较原预测时间推迟。 | |||||||||
| 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626.8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 司于2020 年3 月2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截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截至2021年6月3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为5,965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965万元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中。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