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9, 2021
54292_rns_2021-01-19_11a2fe66-d5b6-421c-9644-149bad28b17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
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股票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提交封卷材料,2020 年 12 月 30 日领取《关于核准深圳盛新锂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3 号)。本次变更前, 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陈链武、梁家堂,现拟变更为李朝鸿、夏 红胜。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054.03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 9 月,发行人完成了纤维板业务的剥离,实现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 24,455.81 万元;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9,679.86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下降 357.10%,主要是由于上半年原子公司辽 宁威利邦停产计提减值损失以及计提存货跌价损失所致,减值损失总额为 6,055.19 万元,另外受锂盐价格下降及前期采购锂精矿成本相对较高影响,锂盐 业务尚未实现盈利。随着锂盐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及锂盐价格超跌后筑底反 弹,锂盐业务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预计 2020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正数。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经营业绩变动对本次非公开项目不构成发行障碍, 不存在不利影响。
变更事由:发行人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时间安排不能满足发行人要求的因素,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行人 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 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变更后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11010141)及《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07)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 服务的能力,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 要求。
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李朝鸿,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 号:420003204776,现就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21 年; 夏红胜,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420003204785,现就职于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16 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李朝鸿、夏红胜 同意承担中介机构及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原签字会计师陈链武、梁家堂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 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 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的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何春梅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