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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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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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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专项 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提交封卷材料,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领取《关于核准深 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3 号)。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陈链武、梁家堂;拟变更后的会计 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会计师为李朝鸿、夏红胜。
2020 年 1-9 月,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054.03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纤维板业务的剥离,实现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 24,455.81 万元;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9,679.86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下降 357.10%,主要是由于上半年原子公司辽 宁威利邦停产计提减值损失以及计提存货跌价损失所致,减值损失总额为 6,055.19 万元,另外受锂盐价格下降及前期采购锂精矿成本相对较高影响,锂 盐业务尚未实现盈利。随着锂盐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及锂盐价格超跌后筑底 反弹,锂盐业务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预计 2020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正数。本公司 2020 年 1-9 月经营业绩变动对本次非公开项目不构成发行障 碍,不存在不利影响。
变更事由: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 间安排不能满足公司要求的因素,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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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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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的签章页)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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