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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4, 2021

54292_rns_2021-06-04_a087be12-8050-4e21-8780-745573853b3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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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盛新锂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属锂生产设备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本次向关联 方采购生产设备系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 后确定,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何 晓 周 毅 马 涛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