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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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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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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 股公司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参股公司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威利邦”)45%的股权以人民币 35,487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 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盛屯宏瑞泽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事 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威利邦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