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ug 29, 2012
54292_rns_2012-08-29_2d83f948-ffda-44bb-b6d0-7f0f39267ad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2-02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2012 年8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 年8 月27 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17 楼董事会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李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及新聘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总经理刘宪女士和质量总监姚文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原因,刘宪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姚文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质量总 监职务。刘宪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姚文中先生辞去 公司质量总监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宪女 士和姚文中先生的辞职请求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充 分理解并尊重刘宪女士和姚文中先生的个人意见,并对刘宪女士和姚文中先生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李建华先生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董事李剑明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 名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
-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picture [415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李剑明先生简历
李剑明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 程师。现任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1 月至2009 年1 月任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2008 年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 年1 月和3 月,李剑明先生先后当选为梅 州市第六届政协常务委员和梅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截至2012 年8 月27 日止,李剑明先生持有公司48 万股股份。李剑明先生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剑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156、157 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李剑明先生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条件,具备正常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