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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2, 2021

54292_rns_2021-04-22_13d7e65e-601e-4ae7-b200-4f0e4ac0e4b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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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 2021 ]第 2-1003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

==> picture [7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 +86 ( 10 ) 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 +86 ( 10 ) 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2-10033 号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 1 -

==> picture [7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 +86 ( 10 ) 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 +86 ( 10 ) 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2 -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 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 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06,641.4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8,802,150.98元。截 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

(二)2020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727,989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7.6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999,996.29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471,500.30元和 其他发行费用5,528,499.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999,99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20年3月2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亚会 A验字(2020)000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890,242.7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7,890, 242.76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3,322,885.00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700,000.00元。

  • 3 -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一)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7 年11 月16 日,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分别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蛇口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 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国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西万 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国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 了注销。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5 月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深圳盛新锂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6103107 已销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13223195261100001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338150100100050074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99413 已销户
四川致远锂业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
22205001040003775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8111001013800418638 已销户
江西万弘高新技
术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 194739508959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115701012300137976 已销户

(二)2020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20 年3 月23 日,公司和国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4 月7 日,公司

  • 4 -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孙公司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金川信用社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4 月8 日和4 月13 日,公司及子公司四 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国海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象支行 743273327397 2,404,647.3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338130100100116724 87,742.51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
公司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5003350500012 39,993.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431210100100095922 20,080.45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
限公司
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金
川信用社
86520120000024895 70,421.6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和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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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749.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720.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64,880.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891.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4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
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
改造项目
23,355.60 9,464.32
0.00

9,464.32

100.00

2017年9月
2,466.13
年产1.5万吨电池级单水
氢氧化锂及2.5万吨电池
级碳酸锂项目
41,493.20 55,285.41
720.66

55,415.89

100.24
2020年12月 -8,620.14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4,848.80 64,749.73
720.66

64,880.21

100.20
-6,154.0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于2018年3月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产能为原设计产能的50%,另外2020年上半年稀土综合回
收利用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上述原因综合导致项目实现的效益不及预期。
年产1.5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2.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0年12月。同时受2020年锂
盐价格波动、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锂盐项目出现亏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 6 -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32,856,092.16 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入及置换情况 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7 )。 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08 )。截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 15,899.97 万元。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流动资金情况 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6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7 -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56,789.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56,789.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业隆沟锂辉石矿采选
尾工程项目
32,000.00 32,000.00
22,797.23

22,797.23

71.24

2021年
12月
-6,466.45
不适用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32,800.00 32,800.00
32,791.79

32,791.79

99.9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
税费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6,000.00 66,000.00
56,789.02
56,789.02
86.04
-6,466.4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1、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盛屯锂业下属公司奥伊诺矿业冬歇期后复工延迟,矿山建设、采选工作推迟近3个月;疫情稳定后,奥伊诺矿业
所在四川阿坝州地区进入夏季汛期,降水量较往年均值偏多,区域性暴雨及洪涝对复工后的采矿、选矿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奥伊诺矿业开采建设相关工
作较原预测时间推迟。奥伊诺矿业全面复工后,受设备调试、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原矿产量、精矿产量及矿产品位未即时达到预期水平。2、受新能源补
贴退坡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前三季度锂盐产品价格持续回落导致上游锂精矿价格继续走低;锂精矿全年平均价格较业绩承诺中的测算价格出现
较大幅度下降,直接导致销售收入下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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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3,626.8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入及置换情况 告编号: 2020-018 )。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 9,07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9,070.00 万元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9 -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3:

单位:万元

附表3: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
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
升级改造项目
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
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
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9,464.32
0

9,464.32

100

2017年9月
2,466.13
年产1.5 万吨电池级单
水氢氧化锂及2.5 万吨
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年产2 万吨氯化锂、1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
化锂及1 万吨电池级
碳酸锂项目
55,285.41
720.66

55,415.89

100.24

2020年12月
-8,620.14 不适用
合计 - 64,749.73
720.66

64,880.21

100.20

-
-6,154.0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一、变更原因
1、锂盐行业需求强劲
致远锂业锂盐项目生产的锂盐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的生产。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上游,锂盐行业下游产能
在短时间内增长迅速,对锂盐的需求十分巨大,近年来锂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为
标志的战略新兴产业已成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将持续得到政策的支持。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成熟,
动力锂电池的市场将逐步释放,维持了市场对锂盐中长期较大的需求。
2、稀土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增加经营风险
万弘高新稀土项目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并销售氧化镨钕等稀土氧化物。近年来,稀土产
品受政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并且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与趋势与终端产品存
在一定差异,较大地增加了万弘高新及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3、致远锂业原少数股东的投资资金缺口及项目投资金额超出预期
2017年11月,随着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完成及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及时按照非公开发行方案对致远锂业
增资到70%。少数股东基于其自身财务安排和个人意愿,有意愿出售其持有的致远锂业30%的少数股权。公
司坚定看好新能源行业以及致远锂业的发展前景,也愿意收购上述少数股权。经与少数股东沟通协商,公司
决定收购前述少数股权。收购完成后,少数股东不再承担后续投资,致远锂业锂盐项目将出现资金缺口。
致远锂业4 万吨产能的锂盐项目通过分期建设实施。首条1.3 万吨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能的生产线预计
2018年3月进入试生产阶段,2018年下半年达产。根据目前的投资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于钢材、水泥等
材料的价格上涨及相关设备的采购价格高于非公开发行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的价格等原因,公司预计
4万吨产能的锂盐项目的投资总额将超出预计的59,27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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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稀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891.28 万元用于锂盐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稀土项目的金额为 9,464.32 万元,用于锂盐项目的金额为 55,285.41 万元。 二、决策程序 2018 年 2 月 27 日和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了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18 年 2 月 28 日和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分别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3 )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7 )等相关 公告。 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于 2018 年 3 月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产能为原设 计产能的 50% ,另外 2020 年上半年稀土综合回收利用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上述原因综合导致项目实现的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益不及预期。 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 2.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预定可使 用状态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同时受 2020 年锂盐价格波动、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锂盐项目出现亏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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