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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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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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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为深圳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 锂能”、“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 “ ” “ ” 下简称 本次重组 、 本次交易 )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国海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 号)的核准,公司实施了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86,727,989 股,募集资金总额 659,999,996.29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收 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650,528,495.99 元,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亚会 A 验字(2020)0007 号”验资报告 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业隆沟锂辉石矿采选尾工程项目、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实施主体 | 金额 |
|---|---|---|---|
| 1 | 业隆沟锂辉石矿采选尾工程项目 | 奥伊诺矿业 | 不超过32,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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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盛新锂能 | 不超过32,800.00万元 |
|---|---|---|---|
| 3 |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盛新锂能 | 不超过1,200.00万元 |
| 合计 | 不超过66,000.00 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更好 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证券投资及 衍生品交易。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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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对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 安全性。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 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同时兼顾分散投资的原则;认真做好理财产品期限搭配 工作,确保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实时分析和跟 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上报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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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盛新锂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实 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盛新锂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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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许 超 钟 䶮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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