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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UANG BIOTECH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Aug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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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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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2—070

关于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2 年8 月31 日上午09:30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 4、股权登记日:2012 年8 月23 日。

  •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2 年8 月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晨光路1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主要议题

  • 1、 审议《关于变更营业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1、 审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的议案》

  • 2、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

  • 3、 审议《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的议案》

  • 4、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5、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期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 参与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2 年8 月2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及联系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1 号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三、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7250

联系电话:0310-8859023(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1 号会议室

指定传真:0310-8851655(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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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晨光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08 月31 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 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 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序号 会议表决事项 会议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变更的议案
2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
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
的议案
4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投票数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董事 卢庆国
(2) 董事 刘英山
(3) 董事 关庆彬
(4) 董事 李月斋
(5) 董事 周 静
(6) 董事 卢 平
(7) 独立董事 齐庆中
(8) 独立董事 卫新江
(9) 独立董事 李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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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监事 董希仲
(2) 监事 杨文芳
(3) 监事 刘旭峰

注:股东投票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请在投票数填写股份数目。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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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说明:

  1.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出席 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 董事或监事人选。

  2.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只能投 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 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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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3.选举公司监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

  • 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只能投向 该次股东大会的监事候选人。

  • 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对每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只设“投

  • 票数”项,不设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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