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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May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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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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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5 月2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51 号 E 区 17 栋 6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 年5 月26 日 至2022 年5 月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 2、 特别决议议案: 1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回购注销所涉激励对象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36 智明达 2022/5/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 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 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 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登记时间、地点:2022 年5 月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 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 号E 区17 栋公司会议室 传真:028-61509566

六、 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 号E 区17 栋公司5 楼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电话:028-68272498

联系人:袁一佳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 年5 月26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