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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5

Sep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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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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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智明达

公告编号: 2025-053

证券代码: 6886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 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162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0651%。

  • 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0605%。

  • 副总经理万崇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0.0152%。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合计 236,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08%。

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公告的《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共青城智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共青城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王勇先生变更为江虎先生。本次执行 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共青城智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共青城智为被认定为与江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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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290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0163%;

公司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334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0151%;

公司副总经理万崇刚先生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76 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0038%;

上述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 后的3 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 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江虎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09,162股
持股比例 0.06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109,162股
股东名称 龙波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01,33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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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0.060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101,339股
股东名称 万崇刚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5,504股
持股比例 0.015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25,504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67,627,405 股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虎 109,162 0.0651% 江虎担任共青城智为执
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7,819,951 4.6651%
合计 7,929,113 4.7302%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67,627,405 股的比例。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118,934 0.9930% 2024/7/8~
2024/9/30
19.11-25.17 2024 年6 月
15 日
1,125,615 1% 2025/3/6~
2025/5/30
37-46.2 2025 年2月8

注:上述减持比例中 0.9930%为占当时最新总股本数 112,681,344 股的比例,1%为占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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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总股本数 112,561,524 股的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江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729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6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729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10 月9 日~2026 年1 月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龙波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533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5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334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10 月9 日~2026 年1 月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万崇刚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37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3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376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10 月9 日~2026 年1 月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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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5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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